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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教育、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在村(社区)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流浪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的教育及儿童福利院孤儿的日常管理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局20xx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形成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局将预防青
2、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局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社会事务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我局充分利用局务会、微信公众号、在儿童福利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课等多种载体,多途径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成全体职工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基层预防工作,提高青少年自身免疫力。村(社区)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我局和各地民政部门深入基层,充分利用“七五普法”、“六一”、“综治宣传月”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册、利用村(居)务公开栏宣传等方式,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
3、观念。同时,通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法治理念和爱国主义情感,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救助服务保护机构。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发2017)8号),要求“至20xx年,市、县(区)要全面完成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建设任务”。参照省市做法,20xx年广昌县民政局在县救助管理站增挂“广昌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牌子,施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两项职能,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推动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改革提升。广昌县福利院拟引进民营企业进行公建民营,将借用
4、更加专业的技术服务提高非区域性儿童福利的服务质量与效率。四是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广昌县关爱留守儿童成长协会志愿参与“阳光暖童之声”热线活动,参加热线接听和线下指导服务。落实“明天计划”相关工作要求的文件精神,广昌县民政局带领社会福利机构内3名孤儿和3名社会散居孤儿到县中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全方位呵护儿童健康成长。截至目前,我局共发放孤儿补助7.626万元,将1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214万元,组织6名孤儿进行身体检查,帮助2名年满18岁的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2.5万元,成立“未成
5、年人保护中心”机构。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乡社区实施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基础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有效到位;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四是社区、家庭、学校三方还没有形成更好的合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村(社区)协调配合工作,建立民政、社区、家庭三级联运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工作格局。(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节假日、村(居)务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加强理论研究。加强对未成年人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做好流浪乞讨儿童、未成年人、孤儿等救助保护工作,把握工作规律,为今后民政部门进一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累了更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