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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第X轮犬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养犬管理规定,不断提升市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自觉性,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供良好的城市文明形象和平安稳定的外部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X轮犬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护航亚运、迎双节为契机,以严肃查处重点管理区域内不文明养犬、违规养犬及流浪犬“清零”为重点,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不文明养犬、违规养犬、流浪犬数量明显下降,养犬登记率、养犬免疫率、芯片植入率、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的“三降四升”目标,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工作标准、更高的责任要
2、求,深入开展犬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二、整治范围根据XX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XX县人民政府划分并向社会公布的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26日一9月28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县犬管办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要求的完成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及要求,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街道)要在9月28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至县犬管办。(二)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10月1日一10月15日)各乡镇(街道)配合对辖区内养犬
3、户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主要摸清掌握辖区内犬只数量;二是不按规定超养的户数、犬只数;三是狂犬疫苗免疫期届满,纳入本轮狂犬疫苗免疫数;四是开展芯片植入工作“回头看”,坚决摸清前期芯片植入的实际情况。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排摸不符合饲养条件的烈性犬、大型犬只数量。排查摸底数据于10月15日前录入犬管平台,并同步报送县犬管办。(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0月16日一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提醒养犬人通过“浙里办APP登录安吉智慧犬类管理应用,提出延续登记申请(老年人、农村等,由工作人员
4、帮助登录操作),同时,携带犬只到指定宠物诊疗机构或乡镇(街道)指定的免疫点,注射狂犬疫苗、植入电子身份标识。对虚报芯片植入数量和虚领补助费的情况要坚决予以纠正,补助费最后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常态化推进重点管理区域流浪犬清零行动,做好犬只准养登记、芯片植入等工作,重点查处携犬出户不牵犬绳、犬只随地大小便、“一户多犬”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负责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大型犬、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大型犬和烈性犬认定以及涉犬警情处置工作。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免疫、犬只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工作;重点查处饲养的犬
5、只未按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违法行为。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制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协助社区掌握小区犬只数量及养犬人基本情况。(四)长效管理阶段。(2024年1月1日起)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犬类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长抓不懈,形成制度;主动向前一步,建立拆迁区域犬只收容报备制度;进一步完善犬只领养管理制度,各执法中队要常态化开展养犬管理执法行动,聚焦公园、广场商圈、步道、住宅小区和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公共区域,突出重点时段,每周二上午6:008:00、每周四下午18:0
6、021:00,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由县犬管办汇报后报市犬管办。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职责,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考核监督,全面做好涉及本辖区、本部门的养犬管理工作,按照全县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抓部署、抓落实,努力达到集中整治的预期目标。(二)强化协同配合,解决难点痛点。各部门要定期互通执法信息,加强问题线索移交,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要落实好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对群众关注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犬患问题,及时开展执法工作。要注重教育与疏导的有机结合,对重点、难点问题灵活运用有效的综合措施,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整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强化督导考评,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应免不免、只领不免、活犬消户”以及执法不规范、不作为等问题。县犬办将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各地犬类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不定时开展督查,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以及亮点工作的报送,重大、疑难和需协调问题也请及时报送县犬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