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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程序网上办理流程:第一步:网上提交取水工程验收申请书及材料;第二步:审核受理;第三步:对取水工程设施进行现场验收;第四步:出具取水工程验收意见。窗口办理流程:第一步:提交取水工程验收申请书及材料;第二步:审核受理;第三步:对取水工程设施进行现场验收;第四步:出具取水工程验收意见。办理时间: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取水人应当申请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得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不得实施正式取水。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取水许可证。办理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
2、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二十三条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取水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及时通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予以公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规定:取水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后20日内,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验,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由不同流域管理机
3、构联合签发的,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联合核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对验收合格的,应当联合核发取水许可证。申请条件:申请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取水工程(设施)已按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要求建成,并且能够满足取水需要;(二)取水计量设施已经安装;(三)对第三方的取水影响补偿措施已经履行;(四)取水工程(设施)相关档案资料齐全。验收内容: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及审批文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三)对第三方的取用水影响补偿方案落实情况;(四)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认证和试运行情况;(五)节水
4、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六)废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申请材料:申请人提出取水验收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二)取水申请批准文件;(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四)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五)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六)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说明;(七)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应当提交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引水式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保障下泄流量的工程措施、监测措施和相应的管理措施。办理程序:
5、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取水人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交取水工程(设施)验收申请表和取水工程(设施)申请验收工作报告;(二)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当组成取水工程(设施)3佥收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和核查,出具验收意见。注:(1)分期审批的取水项目应当分期验收。(2)不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的项目,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可以适当简化。(3)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合格的,取水单位应及时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重新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一)取水量增加或者取水用途发生改变的;(二)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三)退水
6、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四)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污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的。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造成停止取水满2年且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尚未届满的,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可以保留取水许可证。特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21第205号)规定:依法批准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并试运行30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向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实。参考示例: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报告取水单位(个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取水工程名称取水地点取水水源类型取水用途取水方式审批年取水量(而)计量方式装机(kw)水电站(水库)最小下泄生态流三(m,s)退水方式退水量(Vd)取水申请批准文号取水申请书编号取水工程竣工时间年月日取水审批机关工程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