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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资助工作方案1一、强组织领导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1)残疾学
2、生。(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五、账户与资金管理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
3、用,严禁挤占、挪用。六、监督和检查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学校资助工作方案2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内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一、目标与原则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助学惠民政策,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1、在努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同时,鼓励、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培养学生立志、报效国家等优良品质。2、成立以张东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
4、学生、班委、班主任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负责贫困学生申请和审核、推荐、公示受资助学生名单。二、资助内容1.政策资助:对于建档立卡、民族乡、贫困乡困难学生、农村四类减免(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户、农村残疾户、农村特困供养)及时统计、及时上报核实,按国家政策进行减免。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认定流程分学生申请、班级受理评议、年纪复核筛选、学校审核评定、汇总、公示等阶段:3.学校每学期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开展因病因灾学生资助工作。在经济上保障此类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
5、,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今后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学校财务账目中应反映专项资助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三、资助范围及对象享受资助的对象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四、资助形式(一)国家政策减免:L建档立卡(精准扶贫):(1)学费减免:每学年共1300元(每学期650元);(2)专项资助:每学年共1900元,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IOoO元(每学期500元),教科书费400元(学生教科书费超出部分,由贵阳市第五中学从专项资助经费中给予减免),住宿费500元。非住宿生不享受住宿费补助。(3)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元(每学期100O元)2.农村四类减免:提交材料后
6、直接减免学费650元。3,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凡是户籍属于贵阳市民族乡和贫困乡范围的学生,提交材料后直接减免学费650元。4.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验证材料后,在班会课期间,经全班同学根据比例公开、公平、公正遴选,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元。(二)贵阳市第五中学校内资助一一因病因灾致贫学生资助1 .提交材料后直接减免学费650元;2 .特殊困难补助:对遭遇天灾人祸、意外伤害及家庭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五、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或开学后两周内,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详述家庭经济状况。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出具家庭所在地村(居)委
7、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系残障家庭的,应有当地残联或民政部门证明;身患严重疾病的有医院证明;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无力自救的有当地民政部门证明。3 .贫困生申请书及证明材料送交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核实该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消费状况,写出书面意见(包括资助形式)并及时将材料汇总签署意见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复审。4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在接到贫困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后,进行复审。复审必须严格、公平、公正、公开。5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对不能通过复审的申请,予以退回。学生申请复审通过后,由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拟定资助意见,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6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8、审核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7.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将视情节情况,给予取消资助资格处理。六、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校长、党总支书记)副组长: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设在教育和,负责事务:资助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XXX专职负责本校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2、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3、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4、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