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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调整指导意见为做好专业调整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教职成(2015)9号)、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1.面向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积极对接顺德、佛山的产业转型发展,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立专业调整、退出与新增并存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高度匹配,提升人才供给的能力与质量。2 .按照“改造传
2、统产业,拓展新兴产业,打造品牌专业,扶持特色专业”的思路,结合自身优势,集中力量,科学规划,做强、做优、做特专业建设。3 .结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调整要求,调整、淘汰、新设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布局,兼顾中、高、本各层次专业的有机衔接。二、基本要求1.稳定专业规模,提升整体水平。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学校专业规模控制在50个左右,重点加强专业内涵建设。4 .二级学院科学规划专业设置和布局,在3-5年内,建成若干国内领先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高水平专业,重点建设10个左右以高水平专业为引领,布局、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业群。5 .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专业
3、预警机制,选取“第一志愿录取率、就业竞争力、专业相关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根据评价指标对专业实行预警、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6 .合理设置专业规模,除新设专业外,对于办学规模过小、办学效益不高的专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造。7 .鼓励各二级学院创办新专业。根据国家教育、产业相关政策导向,以及区域产业结构、特点,对于发展前景好,暂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可以专业方向等形式进行建设,形成专业标准,引领新专业设置。8 .每年度进行专业动态调整。三、政策支持1.原则上,各二级学院的现有办学规模保持稳定,专业调整后,原招生指标保留在本学院,优先支持本学院优势专业的发展。2 .对于因专业调整带来的相关专业教师需要进行业务提升,给予一年的调整适应期,鼓励相关老师进修学习,调整到相关专业继续授新课,年度考核依据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3 .学校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向优势专业、高水平专业(群)、新办专业适当倾斜。鼓励各二级学院在考核、奖励方面向优势专业、高水平专业(群)、新办专业适当倾斜。4 .教学资源按照整体规划和布局,向优势专业、高水平专业(群)、新办专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