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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广场物业管理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的投送规定A.程序适用于现居住及工作在项目名称内客户邮政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的日常投送;B.接收到的快件由每日早班物业助理指定专人负责,通常情况下,该人员负责日常信件的分拣及投送;C.挂号信、快件、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均为紧急物件,要在联系到客户的第一时间内送出;D.快件到达后,应由前台人员迅速确认该快件的收件人是否为项目名称内的客户,当确认为项目名称内的客户后,方可接收,否则由送件人员收回;E.所有由政府邮政部门投送到项目名称的邮政快件(仅限于EMS)、汇款单、包裹单一律由前台接收,接收时应加盖项目名称“邮件收发章”(在暂时没有邮件
2、收发章时,可由前台收件人员签收);F.对于DHL、FDX、UPS等非国家邮政部门的速递邮件,应由前台人员协助送信人员联系客户,如客户在家,可由送快件的人员直接将快件送到客户手中;G.如果当时客户不在家,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到客户或其公司,由客户告诉送信人员该如何处理;如客户明确表示可由前台人员代替接收后,方可代替客户进行签收工作;H.通知客户领取快件时,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客户,如客户暂时不在,则每日19:00之前,每隔1小时做一次电话通知,晚22:00之前,每隔半小时做一次电话通知,也可以手写快件通知单的形式投送到客户的信箱内,通知客户速到前台领取快件;1.任何投递给客户邮政的快件、挂号信、包裹及包裹单、汇款单,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看、私藏或销毁;J.所有要客户领取的转交物均要在邮件投送记录表(DLH/WY/39)中登记,在客户领取时由客户进行签收;K.对于不能当日送出的快件,应注明原因,并于次日继续联系客户,直至送出为止。1.值班经理/物业助理随时监督前台人员递送物件情况,保证所有物件递交的安全及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