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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基本信息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通办范围无办件类型即办件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办结说明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承诺时限办结说明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是否收费否认证等级需求实名认证计划生效日期计划取消日期饰成依申请行使特别程序到办事现场次数0必须到现场原因无审批结果审批结果类型审批结果名称审批结果样本其他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投诉处理结果公告docx窗口办理是否支持预约办理否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否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否网上办理网办类型全程网
2、办网办地址点击访问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否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常规信息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南路街道-309号,详细地址:凉山州财政局701室;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834-3230711,窗口咨询方式: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09号凉山州财政局701室,网上咨询地址:0834-3230711,信件地址:凉山州财政局会计科,邮件地址:1037005016;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834-2168
3、455,窗口投诉:西昌市三岔口南路309号凉山州财政局701室,网上投诉:0834-12345,信件投诉地址:凉山州财政局会计科,邮件地址:1037005016;实施主体凉山州财政局事项版本22事项类型行政裁决行使层级市级权力来源法定本级演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是否支持自助终端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办理否是否网办是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委托部门无联办机构无事项状态数量限制无基本编码000913001000实施主体编码115134000090503627实施编码1151340000905036273000913001000业务办理项编码115134000090503627300091300100001乡镇
4、街道名称无乡镇街道代码无村居社区名称无村居社区代码无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投诉书材料形式纸质材料必要性必要材料类型原件和曳印件电子材料格式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来源渠道说明无纸质材料份数3线质材料规格无盖章或盖手印方式无是否容缺否是否减免否减免模式空白表格政府采照供应商投诉书范本doc示例样表投诉书(示例样表).pdf填报须知无受理标准无L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部门规章】第十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交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
5、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且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贡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各注无受理条件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办理时长转外时限办嚼濯说明受理。个工作日O个工作日审查。
6、个工作日O个工作日1 .申请:到州财政局递交纸质材料,也可邮寄材料;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不予裁决。个工作日O个工作日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卜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3.裁决: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裁决;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5.送达裁决。个工作日O个工作日融。个工作日O个工作日设定依据法律法规名称法规类型条例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1右法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第五十六
7、条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2法律政府采购法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质疑3 部门规章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质疑4 部门规章和投诉办法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第十七条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常见问题问:提起投诉是否有时间限制?答:有,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问:问:投诉供应商投诉提起前,是否需要先进行质疑?答:提起投诉供应商在投诉提起前,应当依法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