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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水旱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市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办法XX市突发事件应对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市防汛抗旱办法XX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包括典型性调查评估和总结性调查评估。第三条XX市水旱灾害分级标准参照XX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级进行划分。第四条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应包含对水旱灾害的发生与发展、灾情
2、与影响、预报预警与灾前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过程等情况进行调查,对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水旱灾害防治措施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五条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全面客观、突出实效的原则。第二章工作组织与流程第六条XX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指导、监督全市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重大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或受上级指定开展特别重大灾害调查评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较大、一般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必要时,市应急管理局可以
3、直接组织或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区县开展调查评估工作。第七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牵头成立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实施调查评估、成果汇总和审定等工作。第八条工作组应当自调查评估工作启动之日(正式成立工作组)起60日内完成调查评估工作。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可由工作组报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适当延期,XX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S0第九条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其成员由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技术支撑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参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
4、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参加。第十条水旱灾害调查评估技术鉴定工作可根据情况委托事业单位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采取以上方式开展调查评估工作的,工作组应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指导跟踪监督工作开展,组织审核调查评估报告。第十一条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流程一般为:成立调查评估工作组、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分析评估、评估总结、成果报送。第三章评估总结与报送第十二条工作组或受委托单位在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有关方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灾害的发生和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评估。第十三条工作组应充分征求水旱灾害受影响区域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对调查评估报告的反馈意见与建议。第十四条调查评估报告经工
5、作组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审定后,由应急管理部门报送本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对调查评估发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及时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第十五条被调查评估区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调查评估报告,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第四章调查评估工作保障第十六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水旱灾害事件调查评估专业队伍,组织学习和培训,提高水旱灾害调查评估能力。第十七条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应全力参与、配合工作组做好调蛰评估工作。第十八条应急管理部门XX相关部门建立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工作资金保障机制,保障调查评估工作有序开展。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XX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