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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语言文字,提升师生意识和应用能力一一静安区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认定评审工作2018年11月28日、29日两天,静安区教育局、静安区语委办在静安区教育学院分别召开了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认定评审工作。来自全区69所中小幼学校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校长、园长和联络员老师参加了会议。“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一项举措,自2017年四月启动以来,历时一年半,各校积极申报,对照达标标准自查整改,以示范校的标准严格要求,全面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水平,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影响
2、并向社会辐射。本次评审邀请兄弟区语委办、区教育学院领导等组成的专家组对全区69所中小幼进行达标认定评审。六场评审会,各中小幼学校领导围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指导标准指标要求,从健全组织、强化管理,营造环境、注重宣传,聚焦课堂、提升能力,传承文化、多彩活动及各自的语言文字工作特色等不同角度做了详尽的汇报交流,现场专家由针对性地互动提问,对各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做了点评,对今后的工作给出了建议性意见。各学校通过这样的形式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受益匪浅。评审会由区语委办副主任杨唆书记,区教育学院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汪振兵副院长分别做了最后的总结,希望“校校有特色,生生有发展,师师有专长”,希望各校一如既往,能把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学校的整体工作,与其他学科和特色工作相结合;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科研相结合,提升各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通过这次评审,区语委办旨在提高师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从而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和谐发展。也对合并后新静安各个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有了全面了解,为下阶段接受市级及教育部的验收打下扎实的基础。静安区语委办供稿2018年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