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杯” 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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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推动建筑业企业 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规范我市优质工程评选 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无锡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贯彻“企业自愿申报,实施目 标创建,强化过程管理,行业择优评选”的原则。优质工程获奖的名 称定为“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第三条 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是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 荣誉奖。评选对象是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获奖单位 分别为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第四条 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颁发。无锡市“太湖杯”优质

2、工程奖每年评审一次,贯彻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坚持评审标准,坚持总量控制。第五条 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无锡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负责,由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评审组织机构负责具 体实施。第二章评审组织机构第六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 立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组织机构。评审工作组织机 构由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核组两部分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并主持评审委员会会议;设副主任六名,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市各专 业行业协会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由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 及各市

3、(县)、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市各专业行业协会相关部门负责 人组成。专家考核组由我市建筑行业质量专家组成,具体人员名单由 市各专业行业协会会同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商后报评审委员会确定。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分别为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无锡市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各专业行业协会分别为无锡建筑行业协会、无锡市市政公用行 业协会、无锡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无锡市安装行业协会。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召开评审 会议,听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各地项目的申报、考评的组织、申 报资料的复审等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专家组的核查情况汇报;以有记 名投票方式决定项目排序;处理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确

4、定拟获奖 项目的公示名单。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 量安全监管处和城市建设管理处,具体工作由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 各专业行业协会分别承担。第八条 专家考核组的主要职责:对申报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和现 场实体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第九条 市各专业行业协会在评选“太湖杯”优质工程奖中的主 要工作是:受理参评工程的申报;按照评审办法,对申报资料复审; 组织专家考核组对施工技术资料和申报工程核查;对专家考核组提交 的书面核查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进行汇总,向评审委员会提交 汇总报告。第十条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在评选“太湖杯”优

5、质工程奖中的主要工作是:制订无锡市“太 湖杯”优质工程核查标准;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报监时设定工程 创优目标,负责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全市创建计划,并对“太湖 杯”优质工程目标创建工程强化过程管理和技术指导。第三章评选工程范围第十一条 评选“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基本建 设程序,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建成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1、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含)以上。总建筑面 积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组团(按中标划分)或总建筑面积60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小区。组团或小区所包含的单体工程中获得无锡 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比例不低于80%o2、公共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

6、积6000平方米(含)以上,造型 和功能联系紧密的群体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含)以上。3、工业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跨 跨度21米(含)以上或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构筑物。4、安装工程:工程合同额2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 规模标准的70%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规模标准以上年 度扬子杯申报文件规定为准)。5、装饰工程:工程合同额2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 规模标准的70%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规模标准以上年 度扬子杯申报文件规定为准)。6、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管线、管廊等工程造价在1500万

7、 元(含)以上,县级市在1000万元(含)以上。城市隧道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 上。城市照明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含)以上。其它具有创新示范和指导作用的市政精品工程7、钢结构专业工程:单项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用钢量21500 吨;大型空间钢结构工程,建筑平面面积25000 nf;门式刚架工程, 建筑平面面积21. 2万Hf,且跨度224米,有250吨以上桥式吊车; 网架、网壳等空间结构工程,单跨跨度250米;单体建筑面积23000 f的钢框架住宅或公共建筑;规模较小,但科技含量高,有创新,有 特色,且安装总量用钢量在22

8、00吨的其他钢结构工程。8、其他: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 且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根据我市建筑业实际,具体评选工程范围可在每年发布的“太湖 杯”优质工程奖评选通知中予以调整、明确。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第十二条“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实施目标创建,申报单位必 须在项目开工前进行预申报,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优计划,并在项 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创优项 目的过程管理,完善监督记录,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评优标准否决 项问题的项目,坚决取消评优资格。第十三条 申报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 条件:1 .符合法定基本

9、建设程序。2 .申报工程应为该评审年度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竣工、且 为验收合格的工程,申报时应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3 .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工艺和技术措 施先进、合理,未采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施工工艺、技术措 施、产品设备,且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标准的要求。4 .申报工程必须获得“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第十一条 第4、5、6、7、8款除外)。5 .申报工程为住宅小区的,其公共配套设施应完善,且入住率 达到30%以上(含已销售数)。6 .申报工程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第十四条 申报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由总承包单

10、位(主承建 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其他参建单位申报的,应将有关材料送至 总承包单位(主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一并申报。第十五条其他参建单位申报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必须同 时具备以下条件:1 .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或是单独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2 .完成的建安造价占总建安造价的20%及其以上或者达到第十一条 规定的工作量;3 .完成的分包工程必须全部符合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第十六条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相关申报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施工过程 中监督管理情况,对申报工程是否符合申报标准进行审核。初审通过 后,由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各专业行业协

11、会申报。工程由市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由企业直接向市各专业行业协会申报。市各专 业行业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结合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情况,确定现场审查项目名单,报送无锡市“太 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七条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在每年由市住建局发布的“太湖杯” 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开展通知中予以规定明确。第五章工程评审第十八条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1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每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创 建计划和评审计划,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下发。2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评审通知和本办法,做好 本

12、地区申报工程的初审工作。市各专业行业协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确定现场审查项目名单,报送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 会办公室。3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市各专业行业协会组织组织专家考核组, 制定考核方案,对申报工程进行审查。专家考核组构成、考核方案及 对申报工程审查形成的书面核查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分别提交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4 .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汇总报告和用户意见进行 审查,并通过询查、讨论、评议、有记名投票等程序,确定拟获 奖工程名单。5 .评审委员会将拟获奖工程名单通过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6 .最终获奖工程由无锡市住房和

13、城乡建设局根据公示情况核准。第十九条 工程核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按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核查标准由专家核查组对申报 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并填写核查结果。2 .专家核查组在核查工程质量水平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可 一票否决:(1)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核查标准中明确的否决项;(2)发现有重大工程质量隐患的;(3)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之一者。3 .听取用户对申报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听取意见时,申报单位与 相关单位应实行回避制度。4 .查阅申报工程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包括立项审批资料、施 工管理资料,工程技术和质量文件。第六章奖励第二十条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颁发表彰文件,公

14、布无锡 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名单,向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向社会 通报表彰。第二十一条 获奖工程存在以下情况的,撤销无锡市“太湖杯”优 质工程奖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并向社会公告:1 .发现由于设计、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问题的;2 .由于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3 .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第二十二条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申报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应 先获得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第七章纪律第二十三条 评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市(县)、区住建局对推荐项目负责,市各专业行业协会对参评工程审查负责,专家考核 组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现场实物核查负责,评审委员会对获奖工 程的审定负责。各个环节的有关责任人对各自行为负责。第二十四条参与评审工作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 事、不得徇私舞弊,收受申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礼金礼物,违者将 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相关工作资格。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无锡市“太湖 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锡建施2001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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