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事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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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事项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216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四、受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五、审核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六、决定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七、数量限制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需求,可以对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的数量进行限制性审批。八、申请条件申请黄金制

2、品进出口(除因公益事业捐赠进口黄金制品)的,应当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近2年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生产、加工或者使用相关黄金制品的企业,有必要的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有连续3年且年均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纳税记录;2 .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外贸经营企业,有连续3年且年均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纳税记录;3 .因国家科研项目、重点课题需要使用黄金制品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等。九、禁止性要求(一)黄金制品进出口资格申请不符合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二)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不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或海关监管

3、需要的不予许可。十、申请材料目录一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一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申请说明原件1纸质版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办公场所)、企业概况、进出口黄金的用途和计划数量等业务情况说明。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2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表原件1纸质版按人民银行规定要求填写。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纸质版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4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或交易记录)原件1纸质版包括进出口黄金制品的货值、进出口时间、数量等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5近2年无违法行为的说明材料原件1纸质版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6污

4、染物排放许可证件和年度达标检测报告原件1纸质版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文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7近3年纳税记录复印件1纸质版各种税收总额。代缴税款的银行开出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发票。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8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材料原件1纸质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加盖备案登记章9其他证明原件1纸质从事外贸经营的企业提交材料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提交承担国家科研项目、重点课题证明材料。10增值税发票原件1纸质版出口黄金制品的企业提交在国内取得黄金原料的增值税发票等有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发票

5、,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11转内销的说明材料、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复印件、加工贸易合同原件1纸质版因加工贸易转内销的,应按照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送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上述其他材料未发生变更再次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的,只需提交上述第二项(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表)和第四项(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或交易记录)复印件,应当载明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的货值、进出口时间、数量等)材料,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还应当提交上述第九项材料,出口黄金制品的企业还应当提交上述第十项规定的有关材料;上述其他材料发生变更的,比照初次申请办理。十一、申请接收网上接收。通

6、过“单一窗口”系统。网上申请和相关查询功能的操作详见“单一窗口”系统公示栏的“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许可证)。十二、办理基本流程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职范围申请事项无需取得许可申请事项不属本职范围材料不齐不受理 不予受理材 料齐全一次性告知补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十三、办结时限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应当自受理黄金制品进出口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咨询途径联系电话:。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通过“单一窗口”系统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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