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林长10项配套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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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XX镇林长会议制度第一条根据镇委、镇人民政府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林长会议,充分发挥林长会议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决策、部署、监督、协调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林长包括镇、村(社区)林长,所称副林长包括镇副林长和镇、村(社区)副林长。第三条林长会议是指镇、村级林长按有关规定召开的会议,是研究部署林长制工作的会议,是各级林长最重要的工作平台。第四条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主持召开。经林长授权同意,本级副林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第五条各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由本级林长办公室承办。第六条林长会议参会人员为本级林长、副林长、林长制成员单位

2、主要负责同志、下一级林长。因议题内容需要其他人员出席的,由本级林长确定。第七条林长会议主要内容:(一)审定本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具体行动;(二)研究解决本地涉林涉草难点问题;(三)通报本地区上一年度林长任务落实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四)下级林长述职,并安排工作措施落实、成效好的林长介绍经验,安排工作落实不力或出现问题的林长作表态发言;(五)审定本级下一年度林长年度任务总清单;(六)其他需要研究的涉林涉草的问题。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聚焦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

3、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有效实施林长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村二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管理。第三条镇级建立副林长个人清单。第四条林长年度任务清单编制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完成上级部署下达的任务为前提,内容主要为本地需要解决的涉林涉草难点问题等。第五条镇级林长个人任务清单由上级林长办公室制定。副林长个人任务清单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XX县XX镇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镇林长办公室高效、有序运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镇林长办公室承担镇层面林长制日

4、常工作,落实督办镇林长、副林长布置和镇林长会议议定的事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林长制工作。第三条镇林长办公室可向村(社区)林长制工作机构和镇林长制成员单位发文布置任务、安排工作。重要文件由镇林长或分管林业工作的副林长签发。第四条镇林长办公室至少每半年向镇林长书面报告林长制工作情况1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第五条镇林长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人员1至3人。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督促村级林长履职尽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述职对象为村级林长。第三条述职主要采取书面述职,村级林

5、长每年向镇林长述职1次。第四条村级林长述职内容包括:(一)完成林长年度任务清单情况;(二)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情况;(三)协调解决本镇内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要问题,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解决措施等;(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第五条述职要求实事求是,对不按照规定和要求述职,或者是在述职中存在隐瞒、回避重要问题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XX县XX镇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建立健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林长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

6、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林长制成员单位在林长会议、任务分办、信息互通、联合检查及执法等方面工作的协作。第三条镇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林长制各项日常工作,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加强工作落实和协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职责。第四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落实镇林长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第五条对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国家森林督查等涉及多部门的重大事项,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自行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案情重大、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实行镇林长办公室抓紧办理,坚决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XX

7、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促进林长制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督查内容(一)镇林长会议和镇林长办公室会议部署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林长年度任务清单推进完成情况。(三)镇林长、副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四)社会各界投诉、举报或以其他形式反映的问题的办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第三条由镇林长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第四条督查结果纳入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内容,有关情况镇林长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酌情通报。第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XX县XX镇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XX

8、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强和促进林长制信息公开,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镇、村林长制推行工作中涉及的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简报等工作,适用本制度。第三条公开内容:(一)与建立林长制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等;(二)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情况等;(三)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及完成情况;(四)林长制工作其他主要信息。林长制相关信息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第五条报送的信息内容为林长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林业政策等宣传、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典型经验等工作进展动态,以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XX

9、县XX镇林长会议纪要备案制度第一条根据镇党委、县镇人民政府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林长会议管理,及时全面掌握全镇各村(社区)林长会议情况,林长年度任务清单推进情况和重点问题动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级林长会议。本制度所称林长办公室包含镇林长办公室和村(社区)林长办公室。第三条林长会议纪要备案以电子文档为主、纸质文件为辅。第四条镇林长办公室应根据会议纪要报备的情况,分析其林长制运行、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进行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开展督查。第五条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纪要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

10、长办公室解释。XX县XX镇林长制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包括社会各界投诉举报、上级部门检查督查发现、镇级林长交办以及媒体曝光、社会关切等涉及林长制工作的事项。第三条事项处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镇林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林长办”)负责涉及林长制工作事项的登记、交办、催办、依法规范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回应群众的关注。第二章办理程序第五条受理人员接到反映举报的事项时,应完整记录反映事项的时

11、间、地点、事件经过以及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备案存档。第六条林长办接到事项反映,按照以下方式承办、分力、交办。(一)属于本级林长职责范围内的,应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分办、交办。(二)属于下级林长职责范围内的,应交下级林长办办理。(三)反映涉及森林火灾警情处置的,移交有关部门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处理。(四)反映问题为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按违法案件查处有关程序办理。第七条反映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由林长办根据情况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第八条林长办对于举报反映事项,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同时报告本级林长。第三章问责及通报第九条办理

12、投诉举报反映事项的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对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完成一件,反馈一件。对工作不力、推诿拖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问责。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林长办公室负责解释。XX镇村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XX县XX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为建立完善林长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镇对各村(社区)林长的考核。第三条对村(社区)级林长开展的考核,按程序报经批准后,由镇林长办公室在镇林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第四条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

13、,实行量化和差异化考核,注重实效。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考核(30分)和目标考核(70分),具体可以根据考评内容和评分细则确定分值,总分100分。第六条工作考核主要对上级和本级镇林长制定并进行考核,包括林长履职情况、林长办公室履职情况、林长制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等。具体由镇林长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分年度确定考核内容。第七条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和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有以下情况的,在林长考核评价中予以加分:(一)地方创新性做法、典型经验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受到省人民政府表彰、推广的每次加3分;(二)地方创新性做法、典型经验得到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受到XX市委、市政府表彰或推广的每

14、次加2分;(三)在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的每次加2分;(四)在XX市或省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或在省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每次加1分;(五)镇林长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年度提出倡导性任务,完成任务的予以加分,不完成不扣分。具体任务和分值在总林长令中随个性指标一并下达。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第八条区域内发生破坏森林草原资源事件造成负面影响、有以下情况的,在考核评价总得分中扣分:(一)被XX市及以上领导批示督办的每起扣3分;(二)被XX市及以上领导批示督办,或被XX市及以上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三)被XX市及以上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

15、次扣1分;(四)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五)被XX市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以最高分计。扣分不设上限。第三章考核实施第九条镇林长办组成考核工作组开展考核评估,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开展1次。第十条考核评价实施程序(一)自查自评。各村(社区)林长对照考核内容开展自查自评,于次年2月10评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镇林长办公室。镇级统一组织监测考核的考核指标,以XX县核定的数据为准,镇级无需提交该项考核指标佐证材料。(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组根据考核要求,结合佐证材料和日常监测情况等开展评估,并按要求开展专项抽查、实地核查。评估工作一般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三)结果复核。镇林长办公室考核工作组评估结果反馈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镇林长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复核。(四)结果审定。镇林长办公室将年度考核结果按程序呈报镇林长审定。第十一条考核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别为:优秀(95分以上,含95分)、良好(8595分,含85分)、合格(7585分,含75分)、不合格(75分以下)。第十二条域内发生以下情形的,林长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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