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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培训管理奖惩条例为了搞好职工培训管理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严明责任制,特制定本条例。第1条公司各单位均应成立培训机构,未设立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第2条各单位至少设一名兼职教师,未设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第3条公司及其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培训,须按要求及时选派学员,未按要求足额选派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00200元,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要继续培训,培训期间不计发工资奖金,且每天交培训费20元,补考不合格者扣300元,不参加补考者500元。第4条职教部门布置开展业余培训,未完成、未开展,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00200元。第5条应按时报职教部门业余培训的有关材料,未按时交报,扣
2、单位第一责任者100200元。第6条工人工种的变动,应事先申报职教部门,未申报随意调换工人工种的,罚单位第一责任者2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第7条对新工艺、新技术在使用前Z应首先组织操作人员培训学习,未培训指挥人员上岗,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第8条开工前,应首先组织人员学习本项工作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未组织学习或作业人员未学即上岗,罚第一责任者和现场指挥人员各200元。第9条各单位应建立各工种人员培训台账及跟踪考核记录,未建立或记录不全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第10条各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职工学校下达的临时性培训任务,否则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
3、00元。第11条任免或调换班组长,应同时以文件形式报职教部门,否则扣班组科100元外,株连调换班组长所在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第12条新工人或换井换岗人员,在上岗前应由人力资源部介绍到职教部门进行培训。未介绍即安排上岗,除扣除人力资源部100元外,扣使用单位第一责任者50元。第13条安全资格证是每个入井人员必备证件,需经教育部门培训合格,向安监部门出具培训合格通知书,据通知书发放安全资格证。否则,发现随意增减一人次扣安检部门100200元。第14条对日常出现的“三违”人员需进行强制性的安全培训。应在上岗前由安监部门下达停工培训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报到职教部门,另一份通知到“三违”人员所在
4、单位),单位到负责将“三违”人员送交职教部门进行培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扣哪个单位负责人或本人100200元。第15条生产单位的操作人员,在上岗前需有相应的岗位操作合格证,无证需到职工学校考核办证。发现无证进行操作,除扣操作人员100元外,再扣单位责任者100元。第16条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人员不许随意变动,必须变动需按规定提前申报职工学校,否则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00300元。第17条工会、团委、后勤、纪委、公安分别组织的群网员、青岗员、家属帮教、纪安员和安保员要有计划分期分批组织进行培训I,否则扣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第18条凡出本公司的职工必须到职教部门领取外出学习审批表,逐级审批,方可外出培训。培训归公司5天内凭单据到职教部门审批报销(有经费单位的外出学习费用,由本单位承担,但必须持证到职教部门备案),否则扣参培学员100元。第19条持证培训及工种复试,持换证人员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责任扣除有关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或责任人50元。第20条各单位必须组织鉴定师徒结对责任书。未组织扣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未开展传、帮、带活动扣责任人100元。第21条本条例按月组织考核,经考核确有违犯类似规定,经职教部门制单,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送交有关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