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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0O万平方米太阳能产业用光伏玻璃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春戈玻璃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IoOo万平方米太阳能产业用光伏玻璃技改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42特种玻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7玻璃制造304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13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2800.00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5.36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
2、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海门经济技术开方针,现己形成了名作为特种玻璃制造q经济开发区规划要丰1、与规划环评根据海门经疥(环审【2018】8号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随新型城镇化发展和通江南路169号,项据关于海门经济出审【2018】8号),:发区建设坚持“以外为主、内外并举”和一、
3、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E为成熟的轻工、电子通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四大产业群,本项目i目,属于新材料产业,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策略,符合海门1.o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相符性分析F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卜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木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街道i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海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项目建设与海门开发区审查意见
4、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项目与环审20188号文相符性分析序海环审20188号文要求建设项目相符性号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街道通江南路169号,在原有厂
5、区内利用现有3#厂房,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相符2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机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为特种玻璃制造,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相符3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
6、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管控空间。相符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7、标。本项目总量平衡在海门区内平衡。相符5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物耗及能耗水平符合区域管控。相符6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本项目已取得海门经济相符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7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求的监
8、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环评要求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计划。相符8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供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本项目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污水经处理后接管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
9、置零排放。相符2、对照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表1-2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Cl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街道通江南路169号,木项目不属于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不属于废水排放量大、HCl排放量高的项目。相符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
10、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未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相符3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本项目排放气体不靠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相符4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Om范围内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本项目不属于废气污染物排
11、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相符等排放异味总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表10.1-2)本项目满足相关要求。相符6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本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建
12、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将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相符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未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相符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相符9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
13、进;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本项目废水经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均分质安全处置。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依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20)1号)以及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北侧的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空间管控区域保护区分布图见附图4。表1-3项目周边空间管控区域表红线区域导态能主生功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
14、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源质护水水保-起点为海门市与通州区交界处,讫点为二十匡河,水体及两岸各500米(其中城区和三星镇区域水体及两岸20米)38.9238.92N400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内,因出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及南通市方案的要求。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为红线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3大功保护红线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与海约为4.8km,项目不在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覆盖护红线规划相符。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也办发20213号),本项目不
15、在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为性分析见下表。表14建设项目与苏政发(2020)匕,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力201874号),全省陆域生态保护能7个分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1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范围内,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各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与苏政办发20213号不冲突。(苏政发(2020)49号)相符49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长江流域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I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本项目为特种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