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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魔芋精粉改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3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6六、结论58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3:项目区外环境关系图附图4:项目区平面布置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投资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土地租赁合同附件5:准允行政许可决定书
2、附件6:排污登记回执附件7: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临沧滇晟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魔芋精粉改扩建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0.2环保投资占比(%)10.1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0是:用地面积(it?)4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情况表专项评价
3、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同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注:1.污染物(不2.环境农村地区中3.临界169)附录E根据(试行)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包括无排放标准
4、的污染物)。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人群较集中的区域。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附录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需要限制、淘汰类目录产品;项目使用设备、生产工艺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需要限制、淘汰类目录设备、生产工艺,故本项目符合国家
5、现行的产业政策。二、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124号)可知,临沧市共划分70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优先保护单元。共24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临翔大雪山、云县大朝山、永德大雪山、邦骂雪山、澜沧江、南滚河、南汀河、南捧河、小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共38个,包含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生态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以及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弱扩散区、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等,主要分布在澜沧江流域、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城镇规划区
6、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共8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1、生态保护红线云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包含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红线类型。全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84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0.90%。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区、哀牢山一无量山山地、南部边境热带森林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及水源涵养重要区域,以及金沙江、澜沧江、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和东南部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重要区域,构成了云南省“三屏两带”的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按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分为三大类型,11个分区。分别是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
7、养、水土保持三大红线类型及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哀牢山一无量山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土保持、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大盈江一瑞丽江水源涵养、高原湖泊及牛栏江上游水源涵养、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怒江下游水土保持、澜沧江中山峡谷水土保持、金沙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金沙江下游一小江流域水土流失控制、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等11个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选址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勘撒镇撒马坝,周边主要分布耕地,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1)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根据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8、实施方案(临政发(2021)24号):1)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怒江、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临翔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6gm优良率保持稳定。到203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提升,各县(自治县、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5gn优良率进一步提升。(2)环境质量现状情况根据2022年临沧市环境状
9、况公报:1)环境空气:临沧市7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45364天,优261313天,良3382天,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014天,优良天数比例96.0100%。根据年均浓度评价,细颗粒物132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223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72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81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1.0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96117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3095-2012)o项目区及周边不存在大型废气污染工业企业,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表水:南碧河
10、源头至勘勘河交汇口,现状水质为11类,规划水平年管理目标为m类,因此本项目涉及的地表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执行。根据2022年临沧市环境状况公报南碧河2022年水质符合II类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In类水质的要求。(3)项目情况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域,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排放量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周边地表水水体主要为芒枕大河,芒枕大河属于南碧河支流,南碧河属于小黑江干流,为澜沧江水系。因芒枕大河无水
11、功能区划,因此参照下游河流,即参照南碧河水质标准执行。根据2022年临沧市环境状况公报南碧河2022年水质符合II类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山类水质的要求。本项目无外排废水,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区内无大的噪声源存在,噪声贡献值较小,项目区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产生量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后,周围声环境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
12、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魔芋精粉加工,用水、用电均由当地管网供应,鲜魔芋主要来自劫撒镇周边的种植户,可以推动乡镇的魔芋种植产业,项目消耗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对乡村振兴是有益的,属于经济效益友好型项目。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单元,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元类-必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相符各县、 自治县、区 一般空间 布局 约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 府关于实施“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
13、意见和临沧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选址 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勤 撤镇撒马坝,无土建工程,主 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用是表12项目与临沧市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 析此外,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124号)可知,该项目不在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属于一般管控管控单元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相关要求。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属于C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类项目,主要进行魔芋精粉加工,不属于“两高”项目。禁止在基本农田内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勤
14、撒镇撒马坝,不占用基本农田。是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本项目运行后废气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废100%处置,噪声排放满足要求,项目满足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是染排管空污物放r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和临沧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相关要求。施工期:项目无土建工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运营期:废气,项目在封闭厂房内生产,优选环保原料,生产车间粉尘由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热风炉配置旋风除尘器和水膜除尘,处理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区已建化粪池、循环水池、沉淀池,
15、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排水要求,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施肥,水膜除尘用水经循环池循环使用,清洗废水由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堆放点,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热风炉灰渣收集后外售给周边村民用于施肥;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用于周边坡耕地施肥;旋风除尘+水膜除尘产生的粉尘用于周边坡耕地施肥;包装废物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噪声:厂区内各机械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是现有工业企业应达标排放,逐步提升消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环境风险防控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和临沧市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