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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迁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迁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d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GI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4环保投资占比()4.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d是:建设项目设备已安装建设但未投入生产,具体见附
2、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用地(用海)面积(H?)1348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阴市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审批机关:江阴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月城镇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表,2003年1月6日取得江阴市环保局评价情批复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5日,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加工的企业,原建设地位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该公司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8月24日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批复,项目取得批复后,遭遇疫情影响塑料管材、管件无法正常生产,解封后搬迁至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13号,因
3、此未进行验收。2023年3月,公司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搬迁至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13号,2023年5月,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对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迁建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私自开始安装调试设备。针对该情况,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相关材料见附件。建设内容企业已按照要求停止安装调试设备,并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公司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搬迁至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13号,租用江阴市盛月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348平方米,搬迁7台注塑机、2条挤出生产线、1台空压机、1台组装机、1台破碎机
4、从事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搬迁后产能不变,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350吨管材、150吨管件。生产工艺主要为:上料-挤出-注塑-修边-组装-成品,主要原料为PP粒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委托无锡市*环境
5、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本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该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3、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4、主要设备5、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理位置: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北环路13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江阴市盛月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348平方米进行建设按照生产特点及工艺需求,生产车间设置注塑区、挤出区、破碎区、仓库。建设项目厂区平
6、面布置具体见附图3。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北环路13号,根据现场勘查,厂界西侧为江阴市百兴塑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南侧为江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东侧为江苏鑫城印刷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科佳印刷有限公司等企业,北侧隔北环路为江阴金润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江阴市大伟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最近敏感目标为本项目西南侧19Im处的下村。建设项目厂界周围500米内土地利用现状见附图2o6、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工作制度:本项目搬迁后班制变为三班制,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劳动定员:搬迁前劳动定员15人,迁建后劳动定员为12人。7、水平衡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
7、工生活用水、隔套冷却水补充水,均采用自来水。(1)水量平衡依据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生活用水定额采用50L(人班),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计,则用水量为180ta,损耗以2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a。隔套冷却水:本项目工艺中需要用到隔套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由于蒸发损耗,需定期进行补充,冷却水循环量约为2.25th,日补水量按循环量的5%计,则日补充水为2td(600ta)o(2)水量平衡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生产工艺本项目从事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以PP粒子为原料,所用原料均为正品塑料,经上料、挤出成型/注塑成
8、型、修边、检验、组装等工序加工而成。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G-废气、S-固废、N-噪声、W-废水)。工艺流程简述:(1)上料:将塑料粒子倒入配套料斗中,再通过重力作用由料斗进入挤出机或注塑机内。因为现在靠重力进料,因此淘汰进料机。且由于原料呈粒子状,上料环节无粉尘产生。该过程抽料泵会产生噪声N。(2)挤出成型:进入挤出机内的塑料粒子经电加热220。C后熔化后连续挤出成型,挤出后直接形成塑料管成品;注塑成型:进入注塑机内的塑料粒子经电加热220。C后熔化后连续注塑成型,冷却后形成塑料管件,温度控制在220C左右。挤出和注塑成型整个过程均利用夹套冷却水进行冷却,该部分水经过冷水池冷却后循
9、环使用不排放。塑料在加热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i(以非甲烷总煌计)以及设备运行噪声N。(3)修边:将成型的塑料管件多余的边角进行切除,该工序产生塑料边角料Sl和设备运行噪声No(4)检验:人工通过目测对修边好的半成品进行检验,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io(5)破碎: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利用破碎机将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粉碎成小块后重新进入送料系统,由于本项目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粉碎为直径较大的颗粒,因此不产生粉尘,该工序产生设备噪声N。(6)组装:将半成品管件进行人工组装,得到成品管件。2、其他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生产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主要为废活性炭(S3)、
10、厂区职工生活污水(Wl)以及厂区生活垃圾(S4)。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在营运期阶段产污环节见表2-6。表26本项目生产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类别编号产生点污染物产生特性排放方式废水W,生活污水COD、SS、TP、氨氮、TN间断接管至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Gi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嫌连续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噪声N生产线噪声连续车间隔声、距离衰减Si修边塑料边角料间断破碎后回用S2检验不合格品间断S3废气处理废活性炭间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员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断环卫清运一、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
11、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5号,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加工的企业,原建设地位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该公司年产500吨塑料管材、管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8月24日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由于至今未进行生产活动,所以未进行验收。本报告根据该公司原环评资料及批复材料,统计汇总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一、原有项目生产工艺(1)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图原有项目劳动定员15人,实行两班16小时工作制,主要产品为塑料管材、管件(2)水量平衡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一、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1、废气原有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煌问题计),
12、在挤出设备和注塑机废气产生点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收集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排放,配套风机风量约5OOOm3h,类比同类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约90%,有机废气处理效率约90%,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原环评审批要求,生产车间需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经实地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2、废水原有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
13、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I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锡澄运河,其中水污染物CoD、SS、氨氮、TP、TN排放量分别为0.018ta0.0036ta0.0018ta0.0002ta0.0054ta,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3、固废原有项目固体废物为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粉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4、噪声原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生产线、注塑机、破碎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88dB(八),经建筑物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
14、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5、总量汇总三、原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原有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锡澄路1112号,未进行生产活动,不存在污染问题。经核实本项目所在车间对建设地土壤、地下水无影响。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存在场地污染问题,符合环发2012140号、苏环保2013246文件相关要求,因此该场地可满足本项目开发利用要求。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厂房基础设施完善,雨污分流,规范设置了雨污排口,本
15、项目依托租赁厂房的基础设施及雨污排口,责任主体为神通海绵城市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建设地供水、供电设施均已完善,污水管网已接通,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21年试行),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原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本报告选取2022年作为评价基准年,依据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江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