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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明确职责分工,推行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有效降低项目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合理低价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规避招投标活动。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材料、设备包括建筑、部品生产用各类材料、辅料、燃料、机械、运输设备、生产及动力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电子设备、工具器具、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等实物形态资产。生产用实物资产确认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1年,价值在5000
2、元以上;非生产用实物资产确认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2年,价值在2000元以上。第四条公司及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采购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材料、设备进行集中统一招标。第六条各二级单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评审招标文件和分包方合同文本、审核投标人资格、评审和设定招标控制价格、组织开标、评标、编写评标报告、拟选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组长:董事长或总经理副组长:公司主管招采副总经理成员:合同预算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计划采购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等相关部门招标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招投标工作。第七条职责(一)招标领导职责1.组长职
3、责:负责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的实施决策,签发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审批招标计划、招标结果等。2.副组长职责:协调组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审批招标计划、评审招标文件、主持招标工作,将招标结果报招标组长最终审批。(二)成员职责1.合同预算部门(1)建立分包分供合格名录库、分包分供价格信息库、定期颁发内部控制价格,为招标采购设置控制价格提供依据;(2)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合同文本、评标办法、推荐投标人;(3)负责设置材料、设备采购控制价格,报招标小组审核;(4)负责向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5)组织招标小组评审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6)组织开标、评标。在开标过程中负责审核投
4、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的有效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评审打分;(7)汇总、编制评标报告,并将评标结果组织会签;(8)负责将开标评标意见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人,报招标小组领导审批,发放中标通知书,及时将中标单位、中标价格通知项目经理部(厂站)办理合同签订手续。2.计划采购部门(1)负责审核招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历史业绩、保修服务等条款以及对招标的技术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审核;(2)编制施工项目材料、设备清单,制定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及时向合同预算部报送分包分供招标计划;(3)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接收和汇总投标人提出的各种疑问;(4)参加评标并按照招标文件
5、评审要求进行打分;(5)材料、设备采购、加工订货合同联审过程中审核材料、设备采购、加工订货合同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6)对评标结果会签意见。3.安全生产部门(1)评审投标文件中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卸货安全保障方案。(2)参加评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打分;(3)对评标结果会签意见。4.财务管理部门(1)参与审核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对投标人注册资金、纳税资格进行审查。(2)参加评标工作并按照招标文件评审要求进行打分,负责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金额的0.5%,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于评审结果确定后20天内返还投标单位。(3)对评标结果会签意见。第三章采购计划审批第八条
6、采购审批(一)预算内设备采购的审批各二级单位编制设备采购计划,并将审核后的设备采购计划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编制正式的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本单位经理办公会或领导班子会审议批准。各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其中,经批准后的设备采购计划报公司资产财务部备案。(二)预算外设备采购的审批经批准的设备采购计划不得随意变更,预算不得擅自突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突破预算,需经本单位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上报公司,由公司按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具体执行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生产设备突然损坏需立即更换否则影响生产或因生产工作需要需立即
7、采购设备投入使用且设备单价低于10万元的,可由各单位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先行购买,后履行相关程序。(三)材料采购审批(I)单项购置100O万元以下的材料,由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实施。(2)单项购置100O万元(含)以上的材料,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批准。第四章招标和投标第九条招投权限(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需公司参与招标工作。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资料由公司合同预算部存档备案。(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小于1000万元、大于等于50万元的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小于200万元、大于等于50万元的设
8、备采购,各二级单位自行实施招标采购。(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各二级单位招标小组可以通过市场询价、比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询价、比价应有过程记录,并留存书面资料备查。询价和比价供应商不低于3家。同时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招标: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的;2 .需方自采、自产的大宗材料;3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生产或者提供的;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第十条招投标工作程序及要求(一)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招
9、标采购计划,发布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招标信息。(二)招标文件应包含对供应方的业绩、质量、价格、环保、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并明确招标控制价、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及付款方式。(三)汇总报名资料,对申请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属于公司合格名录库内分包分供方免于资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原则上投标人不少于3家。(四)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认真编制完成投标文件。(五)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密封送交投标文件。(六)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私章。(七)投标密封。全部投标文件应装入专用投标袋,封面注明投
10、标材料名称、投标单位、投标袋接缝处加贴封条,加盖单位印章。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第十一条开标由招标小组执行,副组长主持,招标小组成员参加。第十二条招标小组检查投标书是否密封完好。验证投标人合法证件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告知证件或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宣读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开标过程要求记录在案并存档备查,招标小组当事人在开标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第十三条投标书下列之一者无效:(一)投标书未密封;(二)未能按规定填写投标书或字迹模糊不清、内容不全;(三)密封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四)逾期送达投标书;(五)领取招标文件,未送达投标文件;(六)投标书不响应招标文件及招
11、标控制价格。第十四条唱标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后离场,评标工作开始,招标小组成员运用综合评标办法,按照100分制进行打分。主要对投标人信誉及实力、经济标、技术标等情况进行评定,权重为投标报价60-70分,技术标等其他权重30-40分。第十五条招标小组根据综合评定打分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拟选中标候选人,报招标小组领导审批,最终确定中标人。第十六条各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完分包分供合同。第十七条由于中标人原因,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没收投标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由各单位与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协商,执行中标价格,签订合同,以此类推。第六章其他事项第十八条材料、设备采购正式合同必须与经评审通过的合同文本一致,严禁合同评审通过后再行修改合同条款。需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采购数量、增补采购内容、调整合同单价的,必须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九条二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如有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除限期整改外,将视情节轻重实施处罚。对未进行招标擅自决定供应商供货的情形,将处罚二级单位50000元,处罚二级单位负责人IOooo元。对肢解专业项目或材料、设备规避公司招标的行为,将处罚二级单位20000元,二级单位负责人5000元。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计划采购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