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2023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606912 上传时间:2023-12-0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2023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2023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2023征求意见稿).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杭州市推动优质服务业企业升规纳统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全市经济攻坚目标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为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政策内容和执行时间(一)政策内容。对2022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对象和奖励标准(一)申报范围。对2022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的企业。(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须在杭州

2、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三)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政策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四)资金兑现方式。坚持“区、县(市)财政精准支持,市财政相应奖励”的方式予以兑现。由各区、县(市)先行兑现,市级按不超过各主城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兑现金额的50%予以各主城区一次性奖励。三、操作流程(一)明确名单。2024年2月底前,市统计局提出符合条件的升规纳统服务业企业名单。(二)通知公告。市发改委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企

3、业名单及奖励金额通报至企业所在属地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服务业主管部门。(三)审核确认。各属地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税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确认的企业,由属地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管部门通告至企业。(四)申报奖励。经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自主申报,签署承诺书。(五)资金兑付。各区、县(市)按照奖励标准拨付资金,由市“亲清在线”平台兑付政策资金,并于2024年6月前完成兑付。(六)市级奖补。各区、县(市)服务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情况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至各区、县(市)。四、职责分工(

4、一)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各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政策解读、辅导宣传、督促进度、汇总统计、资金下达、绩效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规范“亲清在线”平台上线政策的兑付流程与发布内容,为上线政策、开展政策流程再造提供技术支持。(二)市统计局。负责提出符合条件的升规纳统服务业企业名单,并会同各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核对申报企业信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奖补资金,按不超过各主城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兑现金额的50%予以各主城区一次性奖励。(四)属地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做好组织申报、信用查询、政策兑现、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资金由税收缴纳地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先行全额兑现。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