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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总支部会议事决策规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七初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会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局委员会会议事决策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一、议事决策的原则总支部议事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奋斗目标,做到一切为了实现教育公平、一切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一切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3.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
3、相结合的制度,增强总支部领导集体的创造力和凝聚力。4.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内法规履职尽责,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重大决策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5.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区局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接受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开展工作。二、议事决策的范围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讨论通过向区教育局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3.讨论决定总支部及学校自身建设
4、、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措施;4.讨论起草并报请区局制定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5.讨论决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6.研究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或调整、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教育资金安排;7.审议总支部及学校重要规范性文件以及事关全局的政策意见;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审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研究决定干部教育和监督有关事项;9.对学校管理的干部涉及问题进行研究处理;10.讨论决定有关先进评选、表彰、奖励、处分事项;11.审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和保障方案;
5、12.讨论决定以总支部、学校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方案,以及学校领导同志代表总支部、学校所作的重要报告、讲话;13.检查和通报前一阶段总支部及学校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布置和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14.讨论决定学校各处室请示总支部及学校的重要事项;15.研究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学校事项;16.其他须经总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三、议事决策的程序1时间安排。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七初级中学党总支员会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遇重要情况和紧急事项可以随时召开,具体召开时间由书记确定。2议题确定。提请总总支部委员会讨论的议题,由书记提出,或由支委委员提出,报书记确
6、定。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于会前两天的书面提出,报书记审定。根据议题提报情况适当安排会议议题,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3.研究论证。(1)提请总支部委员会会议事决策的事项,学校分管领导应牵头先期做好相应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公众意见咨询、会商协商、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涉及多个处室的,要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或就分歧问题提出分析或主导意见;未经充分协商形成相应意见的原则上不上会。对个别未达成一致意见又必须提交总总支部委员会审议的,应当将不同意见一并提交审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应落实五个必经法定程序”,充分听取教师、家长的意见。(2)需要
7、提交总总支部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书记专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支委委员等参加。酝酿干部人事任免、给予校管干部免职处理以上处分的问责事项,由书记、副书记和分管组织、纪检工作的总支部委员参加。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总支部会议作出决策。4材料准备。提请议事决策事项所需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处室提前准备,涉及多个处室职责的,会议材料应附征求意见表;议题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除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外,字数一般控制在1200字以内,汇报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并于会前一天送办公室统一印制。5.会议通知。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负责于会议召开前一天下发会议通知;紧急情况,
8、随时通知。6会议召开。总总支部委员会由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7会议讨论。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由承办处室汇报,重点汇报需审议讨论明确的事项,不得空泛和漫谈。参加会议的领导成员对审议议题应充分发表意见,分管领导不重复科室汇报内容,应重点阐述意见,并提出决策建议;会议主持人应末位发言和表态。所有出席和列席的人员,均应按职责认真负责地、充分地发表意见,杜绝会上不讲、会后乱说的现象,杜绝随意传播、议论会上讨论发表意见的情况。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如有总支部委员因故缺席,由书记或者书记委托有关同志事先征求其意见,会后及时通报情况。8做出决策。总支部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9、的原则,每项议题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表决。表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总支部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总支部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口头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对重要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个别酝酿、交换意见,条件成熟时再提请总总支部委员会讨论。9记录与纪要。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对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予翔实记录;表决结果和表决方
10、式应当记录在案;并按规定将有关决策材料归档。10信息公开。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议事决策结果,除依法需予的事项外,应按程序和相应方式及时公布。凡涉及师生。家长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均应向师生、家长,接受监督。四、议事决策的执行1对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总支部委员必须共同维护、坚决执行;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提请集体研究决定。2.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的决策事项,原则上由一名分管副校长牵头负责落实。有关执行处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全面、及时、准确地贯彻执行,并按时限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落实情况。3总支部委员会主要领导对议定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具体负责,加强协调督办,确保落到实处。4.建立总支部委员会决定事项督查落实和反馈机制,分管领导要明确责任,督促责任处室及时落实任务要求和工作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