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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室管理方案-、实训大楼安全管理办法1实训楼实行严格的分楼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平时锁好门禁止学生在楼里穿行2.学生进入实训大楼学习请提前5分钟在入口处自觉更换鞋套后上下楼,严禁将食物带进实训大楼。3实训教师负责本班学生有序上下实训大楼,避免在楼梯处发生拥挤等安全事故,否则由当班教师承担相应责任。4实训大楼使用完毕后,请学生迅速离开实训大楼,管理员按时锁好实训楼大门,中午12时10分,下午5时20分,晚自习9时,早晨按教学需要及时开门。在非上课期间实行随开随锁,不得敞开侧门。5.各管理员负责本室清洁卫生整理,安排好本室实训教学任务,督促指导教师及学生认真上课。6没有
2、上课任务的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实训楼,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进入实训楼开展活动。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热情为教学教研工作服务,通过搞好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给师生提供良好的实训环境,提高服务质量。2.实训室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坐班时间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其他时间及周末上班时间计入超课时。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实验管理员不得擅自接纳他人进入实训室,不得擅自把软件,工具、量具等外借;物品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齐全;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实训室仪器设备与材料借用、损坏、丢失、赔偿等规定;不得把实训室钥匙交给实验教师,一经查实记重
3、大工作失误一次,扣考核分1分。4.严格按照实训室课表提前5分钟开放实训室,协助任课教师检查学生是否穿戴鞋套,否则不得允许该生进入实验室学习,上课期间在各实训室外认真巡查,积极配合实训任课教师工作,严格执行实训室量化管理办法。每次实训结束时,管理员必须进实验室与实验教师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包括墙壁,桌凳,发现损坏应当面与实训教师联系并妥善解决,并督促指导教师填好实训记录表。中午及晚自习下课后认真做好学生清场工作,以便及时锁好实训楼大门。各处管理员根据实训大纲要求,及时上报需添置的设备,以保证实训开出率达100%o5.各处实验管理员需掌握本实训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原理、结构和数量,负责
4、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工作及实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好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每学期结束时对仪器设备定期核查,要求保证帐、物相符率达100%,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及时对仪器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要求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5%左右。6积极参与本实训室的改造工作,保证实训室仪器设备及管理水平达标。与任课教师一起积极撰写切合本实训室实际并满足学生实训要求的实训教学大纲及实训教材(或指导书)等实训教学资料,研究最优实训教学方法。7期末认真做好教学设备的清理和统计工作,并向实训部汇报全学期实验完成情况、设备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添置仪器设备建议
5、。8.定期做好实训室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墙、窗、地面、桌面、实训仪器等),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随时备查。每次实训结束后,应督促指导教师及学生对室内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整齐摆放,检查室内清洁卫生情况并认真作好评分和记录,每月结束时整理后交部计入班级量化考核。9.注意易燃品的存放、领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认真落实所管辖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实训室用电、用火、用气安全负责,对室内的实训设施(包括走道及室内的挂图牌、制度牌)、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每次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本实训室的总电源等,凡出现电源不断,门窗没有关好的情况一次扣考核分0.5分。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
6、它工作,积极配合实训室或主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工作。三、实训指导教师职责实训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教师)在部和实训室的指导下,负责本课程的具体实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在本部门之间应注意分工合作,团结一致,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积极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研究,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好学、乐学、成人、成才。2.认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实训分组。每次实训前提前5分钟带领学生整队有序进入实训楼,在每层楼规定位置督促学生穿戴鞋套并认真检查后方可进入实训室。每次实训课采用两节课连堂,课间十分钟不得下课。两节课结束时可提前5分钟下
7、课,留下部分学生认真整理实训器材、打扫室内清洁卫生,必须与管理员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包括墙壁,桌凳,发现损坏应及时找到相关学生进行赔偿,不能追回赔偿的从该指导教师劳务工资中扣除。3.在每次学生实训开始前,指导教师要详细讲解本次课的目的和要求、内容、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做好示范操作,指导学生做好实验实训前的准备工作。每个实训项目结束前,指导教师要进行讲评,评述学生本次课的情况,分析实训项目的重点、难点并做好学生答疑工作。4.指导教师要积极巡视学生实训的整个操作过程,随时解答学生的提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耐心细致地为学生做好实践教学服务,保证实训课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5指导教师每
8、节课要认真清点学生数,上课时中途不得随意离开实训室,要管理好学生不在课堂上做与本次实训无关的事情,尤其是计算机指导教师要随时监控学生,不得随意要求管理员打开互联网,更不能让学生能乘机搜索黄色暴力网页或者上网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管理员一经发现此类问题需在工作日志上认真做好记载,每月统计后上交部,计入教师考核,造成严重问题者上报教务处或学校。6.认真做好学生实验实训成绩的考核(主要是机加工实训),综合学生对待学习的态度、能力和水平,实训作业,总结报告的质量及考试成绩等几个方面的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7根据学校制订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在实训中如果仪器设
9、备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展,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8指导教师在做好学生实训指导的同时,认真填好实训室使用的相关记录表格。9.指导教师根据理论课的教学要求或实训课要求,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实训室填报本学期实验实训教学计划。10.积极配合实训室做好实训室建设。四、学生实训规定1.所有学生提前5分钟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整队依次从相应大门进入实训楼。2所有进入实训室学习的学生均需在大楼指定位置处穿戴好鞋套(机加工实训除外)。3所有学生进入实训楼后应爱护室内一切设备,包括标牌、墙壁及门窗,凡造成损坏则依价进行赔偿。4.进入实训楼学习的学生要认真听从指导教师和管
10、理员的教导。在实训楼里行走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整洁。5实训采用连堂课,中途不得下课,两节课结束前各组组长应与指导教师认真做好仪器交接,经管理员与指导教师检查无误后可提前5分钟下课,除留下来进行仪器整理及清洁打扫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应及时离开实训楼,便于实训楼大门及时锁门。6、实训楼大门锁门时间:中午12时10分,晚自习9时20分(秋季时间为9时)。7、所有进入实训室学习的学生需认真遵守实训室量化管理细则,相关扣分纳入到该月班级管理考核。五、实训室量化管理细则将各实训室的管理与卫生每月汇总后交专业部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具体规定如下:(1)不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员安排的
11、,每人次扣1分;(2)不遵守实习单位安全规程的,每人次扣5分,并进行教育,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应处分并赔偿;(3)不遵守实习纪律的,实习过程中出现有违工作要求现象的(如嬉戏、打闹,在实训室内吃东西,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等),每次扣1分;(4)不按安排的机号操作的,每人次扣1分;(5)出现偷窃校方财、物的,每人次扣2分,并视情节根据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6)严格请假制度,迟到、早退、中途逃课者,每人次扣1分;无故旷课,扣1分/课时。(7)在实训室内、走廊、楼梯等追赶、打闹的,每人次扣1分。(8)故意损坏公物的,除按要求赔偿外,每人次另扣1分。(9)每次操作结束后必须认真整理卫生,不留死角,凡检查不合
12、要求者按教室卫生量化细则处理。六、实训仪器设备借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一)用工具、设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工具、设备的利用率及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供全体师生遵守。I借用工具、设备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并且自己写借条方可借用;2借用工具、设备的教职工,必须自己写借条方可借用;3.工具、设备的借用期为七天,到期用不完者,可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视为丢失,加倍赔偿;4无故损坏及丢失工具、设备的,要原价赔偿;5.工具、设备要专人保管,不得损坏及丢失;6任何人不准私自借出带出校外,违者追究责任,对损坏及丢失工具、设备的和到期不还者,由保管员报请分
13、管领导,以便采取赔款措施。(二)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为了加强对学校财产的管理,增强教师、学生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性,杜绝不必要的损失,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本着教育为主赔偿为辅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制度:1.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设备,或未经指导教师检查,乱插电源,擅自通电开机,或擅自拆卸、从而使仪器设备损坏,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及时填写损坏仪器、设备登记表,由实训室查核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若是贵重仪器或损坏严重的事故,需报两部或者学校。2.管理人员由于保管失职,不负责任,使仪器设备损坏或遗失,应追究其责任。3.凡借用仪器遗失,应予赔偿。4.由于缺乏经验或技术上不熟练,造成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予赔偿。5.学生不服从指导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教职工严重失职造成的损坏,均按原价赔偿并处以1一3倍罚金。6.对于损坏仪器设备金额巨大,本人确无力赔偿,上报学校予以处理。7.学生赔偿,由指导教师负责通知本人并追回赔偿金,不能追回的从该指导教师劳务工资中扣除。8.对于损坏的仪器和设备,若确认是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不予赔偿。9.当导致损坏事故的不只一人时,应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10.所有赔偿金额只能由实训室管理员按规定决定数额多少,只能由学校财务室负责收取,用于损坏仪器、设备的维修与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