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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建X射线野外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二o二二年九月目录表一I表二7表三15表四24表五30表六31表七33V371)附图1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储存场所地理位置图2)附图2建设单位X射线探伤机储存场所周围环境概况图3)附图3建设单位办公楼1楼平面布局示意图及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存放位置附件1建设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附件2本项目批复材料附件3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考试合格成绩单附件4辐射工作人员2022年第季度个人剂量附件5辐射工作人员体检报告附件6建设单位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附
2、件7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附件8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监测单位资质表建设项目名称扩建X射线野外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团改扩建技改迁建建设地点探伤地点为全国各地四川川化鑫和,不固定;探伤机无任务时储存位置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库房内联系人联系电话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四川省生文户态环境厅川环审批(2021)118号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间2021年11月16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四川省生证书态环境厅编号川环辐证00197发证日期2022年05月18B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开工建设时间2022年01月13日竣工时间
3、2022年03月04日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环保投资总概算11比例10.78%实际总概算实际环保投资总概算比例14.00%环评批准建设规模根据环评结论,结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意见,同意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扩建X射线野外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需求拟新增4台丹东吉时宇仪器有限公司的X射线探伤机:2台型号为RX-250G(定向机,最大管电压为250kV,最大管电流为5mA)、1台型号为XXH-2505C(周向机,最大管电压为250kV,最大管电流为5mA)以及1台型号为XXG-35O5D(定向机,最大管电
4、压为300kV,最大管电流为5mA)探伤对象主要为国内的天然气管道等以及对国内其他委托单位设备组装厂内的压力容器等。无探伤任务时,探伤机储存在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库房内。本次验收内容建设单位己购置4台丹东吉时宇仪器有限公司的X射线探伤机:2台型号为RX-250G(定向机,最大管电压为250kV,最大管电流为5mA)、1台型号为XXH-2505C(周向机,最大管电压为250kV,最大管电流为5mA)以及1台型号为XXG-3505D(定向机,最大管电压为30OkV,最大管电流为5mA),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用于实施野外探伤工作。探伤范围为全国各地,探伤对象主要为国内的天然气管道
5、等以及对国内其他委托单位设备组装厂内的压力容器(该委托单位不生产压力容器)。无探伤任务时,探伤机储存在四川川化鑫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库房内。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印发);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实施;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本);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印发);5)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2006年印发);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印发)
6、;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印发);8)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核防护要求(试行)(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办发QOl6149号);9)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0)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1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修订版),2019年3月2日修订,2019年3月18日发布并实行;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13)射线装置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
7、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14)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事故分级处理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145号。验收监测评价 标准、标号、级 别、限值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表1-1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限值:剂量限值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工作人员所接受的职业照射水平不应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s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公众照射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
8、年有效剂量,ImSv;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ImSv,则某单-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o4.3.4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4.3.4.1除了医疗照射之外,对于一项实践中的任一特定的源,其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应不大于审管部门对这类源规定或认可的值,并不大于可能导致超过剂量限值和潜在照射危险值的值。2)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3.13对于移动式X射线装置,控制器与X射线管头或高压发生器的连接电缆不应短于20mo5.1.1探伤作业时,应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5.1.2-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
9、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5.1.3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5.1.4现场探伤作业工作过程中,控制区内不应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为了使控制区的范围尽量小,X射线探伤机应用准直器,视情况采用局部屏蔽措施(如铅板)。5.1.5控制区的边界尽可能设定实体屏障,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5.1.6应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5.3.1应有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
10、音提示装置。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5.3.2警示信号指示装置应与探伤机联锁。5.3.3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应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5.3.4应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的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告标语等提示信息。5.5.1开始现场探伤之前,探伤工作人员应确保在控制区内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5.5.2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要有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5.5.3在试运行(或第次曝光)期间,应测量控制区边界的剂
11、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应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5.5.4现场探伤的每台探伤机应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剂量仪。开始探伤工作之前,应对剂量仪进行检查,确认剂量仪能正常工作。在现场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测量仪应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X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5.5.5现场探伤期间,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直读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不能替代便携巡测仪,两者均应使用。6.3现场探伤的分区及检测要求6.3.1使用移动式X射线探伤装置进行现场探伤时,应通过巡测确定控制区与监督区。6.3.2当X射线探伤装置、场所、被检物体(材料、规格、形状)、照射方向、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
12、进行巡测,确定新的划区界线。6.3.3在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操作位置,确保操作位置的辐射水平是可接受的。6.3.4在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线周围剂量当量率,确保其低于国家法规和运营单位制定的指导水平。6.3.5探伤机停止工作时,还应检测操作者所在位置的辐射水平,以确定探伤机确己停止工作。3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试行)(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办发2016149号)2.1.I野外(室外)作业的单位应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的种类和范围内应包括开展野外(室外)作业活动。2.1.2野外(室外)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参加辐射安全培训并取得省级以上的培训合格
13、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1.3野外(室外)作业活动单位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对于只涉及使用Ill类射线装置、IV或V类放射源的可为兼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3.1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活动3.1.1探伤作业时至少有2名操作人员在场,每名操作人员配备一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及相应辐射防护用品。每个作业场所应配备一台辐射环境剂量率监测仪器。探伤作业时应配备现场安全员(可以为现场的两名操作人员之一),具备对现场辐射安全负责的权限,主要负责场所区域的划分与控制、场所限制区域的人员管理、场所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等安全相关工作,并承担探伤装置的领取、归还以及确认探伤源是否返回装置等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
14、立即停止探伤作业。3.1.2每次探伤作业前,操作人员应严格检查探伤装置的安全性能,并复核。严禁使用铭牌模糊不清或安全锁、联锁装置、输源管、控制缆、源辨位置指示器等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的探伤装置。至少每3个月对探伤装置的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3.1.3探伤作业前应将无关人员清离出场,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施两区管理。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15Gyh,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应有清晰可见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射线探伤区的标牌。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未经许可人员不得入内.监督区位于控制区外,监督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2.5Gyh,边界处应
15、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牌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公众不得进入该区域。3.1.4探伤作业时(应急探伤作业除外),应在作业现场边界外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全信息公示牌,将辐射安全许可证、公司法人、辐射安全负责人、操作人员和现场安全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和环保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安全信息公示牌面积应不小于2平方米,公示信息应采取喷绘(.印刷)的方式进行制作。安全信息公示牌应适应野外作业需要(具备防水、防风等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确保信息的清晰辨识。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重新制作安全信息公示牌,禁止对安全信息公示牌进行涂改、污损。3.1.6建立射线装置台账,每天检查核实,做到账物相符。射线装置的领取、使用和归还应有2人在场,当事人要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