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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统计局信用+统计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XX县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有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施到位;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的发挥市场主体,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2、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安排,并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基本原则,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全面提高全社会统计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以统计信用监管为着力点,打造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信用+统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更加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我县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二、信用+统计管理工作环节(一)建立统计信用承诺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统字(201
3、7)9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规范统计信用承诺工作,提高企业及统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信用环境,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我局已经党组同意,制定了XX县统计信用承诺制度,旨在引导各统计调查单位主动作出统计信用承诺,切实做好信用承诺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企业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二)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并结合统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XX省乡镇级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XX省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选出
4、达到示范标准的统计调查单位以及信用较好、无失信记录的统计从业人员,可以作为统计守信企业、统计守信行为人。被认定为统计守信企业、统计守信行为人所在企业、单位,县级统计机构在统计服务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在基层统计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予以加分或优先,并且降低抽查频次。根据每年度基础规范化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对被验收为不达标单位、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统计严重失信行为人的统计调查单位和统计从业人员取消当年在统计系统取得的荣誉,取消在统计领域的各种评先评优、奖励资格,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纳入金融、市场监管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
5、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实施联合惩戒。(三)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或对象名单的统计调查单位,依照中央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以及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信用+统计管理事后监管环节统计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真正落实褒奖诚信、惩戒失信措施,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统计诚信光荣、统计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对列入统计诚信红名单”的企业、法人单位和统计调查对象,可以享受单位制定的褒奖措施一年。一年后重新参加统计诚信红黑榜”的评价。年内出现不良记录的,随时撤出诚信红名单,并在统计诚信“
6、红黑榜公告上予以发布。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各责任业务股队室对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半年,对整改不力的,依法查究责任并用更加严厉措施予以惩戒。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业务股(队)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各乡(镇、示范区、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统计机构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级监管工作,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联系、认真配合做好相关事项和每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及安排,在实施步骤上相互衔接。另外要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跟进落实,每季度按时保质将信用卡统计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到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更新。局政
7、策法规股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推进本局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强化责任落实。统计局领导班子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落实到相关股(队)室和个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对本局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三)注重宣传引导。根据统计局统计业务工作实际,结合“互联网+统计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的推进模式,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交流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行业诚信典范,全面提升统计信用水平。(四)发挥信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统计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统计管理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基本原则,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全面提高全社会统计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