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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创建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夯实我区渔业发展基础,推进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创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抓手,以规范养殖行业管理、加快产业绿色发展、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重点,实现辖区水产养殖全面达到健康养殖要求,形成健康养殖的长效机制。到2022年年底,完成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完成8家(含)以上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完成规模以上水产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建设;初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积极
2、引导养殖主体进行绿色转型、保护改善养殖水域环境。二、创建内容(一)优化空间布局1.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根据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对于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场(户),依法限期搬迁或关停;对于限养区内的水产养殖场(户),如存在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限期搬迁或关停。落实养殖证制度,海水养殖持证率100%。2.优化产业结构。一是调减象山港网箱养殖。出台相关方案,在现有网箱养殖规模的基础上,调减10%的网箱数量;二是发展种养结合养殖模式。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增加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以上。3.发展池塘健康养殖。重点发展池塘多营养层级生态
3、养殖和循环水养殖。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发展循环水养殖,计划发展4家以上循环水养殖试点单位。持续推进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鱼行动,实现配合饲料使用全覆盖,改善水产健康养殖环境。实现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推进尾水循环利用或零直排。保障尾水处理设施运行,开展第三方水质检测数据监管,实现网格化管理。(1)规范种业发展。摸清水产苗种场家底,加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水产苗种场持证率100%,实施水产苗种检疫制度,苗种检疫阳性样品处置率100%。(2)规范生产管理。建立规模以上养殖主体数据库,基本实现产品可追溯,主要养殖品种依标生产,管理制度上墙公布,落实三项记录”制度,开展水产品合格证管理制
4、度。不断提高渔业标准化水平,扩大水产品“三品一标规模,推进渔业品牌建设。(3)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渔药兽药减量使用行动,加强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检测合格率98%以上,确保辖区内无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工作举措(一)加大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力度。引导重点养殖场、无公害基地争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完成8家以上的创建目标。(二)加大水产养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力度。开展水产养殖区整治、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造、养殖技术装备升级改造等工作,规范养殖尾水排放,美化养殖环境,提高养殖生产设施装备普及率。加大良种繁育和苗种场建设力度,确保源头“苗种健康,满足
5、全区养殖生产需要。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建立检测室,开展水产品质量内控制度、产品追溯制度。(三)健全完善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技术推广、病害防治、环境监测、质量检测及产前、产中、产后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创建期间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5期(次)以上,确保养殖技术人员和养殖人员培训200人(次)以上,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掌握健康养殖内容。指导养殖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开展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养殖生产、药物使用和产品购销三项记录等养殖管理监督执法行动,市场监管局、渔业执法队要加强对渔业投入品流通环节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杜绝非法使用
6、违禁药品行为,扩大产品可追溯范围,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健康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现有渔业产业化奖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和保障对健康养殖、水产养殖基础设施提升、设施化、数字化等智慧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提供支撑。对被评定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奖励5万/家;被评定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奖励3万/家;完成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的每家奖励1万元。建成数字渔场的每家奖励1万元。开展海上养殖用浮性材料替代试点的每家奖励总投资额的30%。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一3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明
7、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解和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不断增强全区上下开展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全面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全面创建阶段(2021年4月2022年10月)按照省级渔业健康养殖县创建标准,以30亩以上可养水面为基础,围绕水产养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管理制度化目标,坚持将健康养殖贯穿于创建活动始终,确保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2月)对全区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认真总结全区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吸纳水产健康养殖先进
8、县经验,及时加强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好区内外先进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区水产养殖业再上新的台阶。五、工作要求(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将示范县的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内容,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分管负责人和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相关单
9、位要齐抓共管,加大宣传和交流,及时了解和解决创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各创建参与单位要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记录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按时报送相关工作动态信息,把创建活动抓好抓实。(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室、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积极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确保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圆满完成。附件:区创建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区创建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