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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贸公司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X汽贸全体员工。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点30分,在法定假节日、公休日休息。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第四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按奖惩制度的规定处以严重警告处分,每人罚款100元,并扣行政分5分。第六条公司每天由值班长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值班长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
2、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出现迟到或早退,将按奖惩制度处以过失处分,并处罚金20元。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奖惩制度中一般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扣行政分2分,并扣除当月奖金50元。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奖金150元,并按奖惩制度扣行政分2分
3、。超过3次加倍处罚。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奖金,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扣行政分5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将扣行政分20分,给予无薪停职或解雇处理。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总经办人员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填写出差申请单,回公司上班后两日内交至行政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并按奖惩制度处以过失处分,处以20元罚金;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
4、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第十四条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等一律无效。第十五条婚假: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第十六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外给予路程假。第十七条产假、计划生育假: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产假90天难产
5、或双胞胎加14天晚育假15天年满24周岁生育为晚育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享有第十八条病假: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予病假;员工因病临时请假,需在1小时内致电直接上级主管领导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员工应在上班后的第一天内,填写病假申请单,并附县或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经授权领导签批后,将病假申请单及医院诊断证明在当天内交行政人事部(提供非县或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效,一律按事假处理)。二、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病假3天内不扣工资,4天以上按22天计扣工资;第十九条事假:一、员工在法定
6、工作时间内因办理私事请假,并按公司管理授权的有关规定被授权领导批准的为事假。二、请假不足1小时的不计算为事假,事假未满半日的以小时计,超过半日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三、正式员工的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否则,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有权根据奖惩制度予以适当处理。试用期、实习期员工的事假当月不得超过1天,试用期、实习期内的事假天数累计不得超过3天,否则,公司有权给予延长试用期或予以劝退的相关处理。四、员工请事假,至少须提前1天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得到相关授权领导的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突发情况必须临时请假的,需电话告知其直接上级领导,并于销假当日补填请假申请单,凡未经批准或事假期满未经批准而延长时间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能够证明因不可避免的重大事故而延误通知的除外。五、事假期间待遇1、员工请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2、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在年终绩效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并自动丧失年度各项优秀个人的参选资格。说明第二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另行通知。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