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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市民政局第八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各市直社会组织:为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精准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促进社会治理和公益事业发展,提高公益创投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聊城市民政局面向市级社会组织开展第八届公益创投活动。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聊城市民政局承办单位:聊城高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发展中心聊城高新区九州发展服务中心二、实施范围聊城高新区九州发展服务中心先锋社区三、项目类别详见2023年聊城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发布表。已连续两次获得公益创投支持的单位不再参与本次公益创投。四、公益创投主体公益创投主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聊城市级民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社会组织
2、,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行政处罚、未参加年报或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存在涉法涉诉纠纷等);(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三)具备项目开展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四)同等条件下,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或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五)为确保项目服务质量,每名专职人员负责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每单位认领项目数为1个,专职人员的认定以本组织缴纳的社保清单证明为依据。五、活动流程本着培育、创投、扶持、发展的原则,本次活动分为项目征集等五个
3、阶段。具体如下:(一)项目认领。主办单位发布认领公告,有意参与创投的社会组织按照2023年聊城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需求发布表提交申报材料。(二)路演对接。申报单位派项目负责人参加路演,路演设项目展示、现场答辩、专家点评、专家评分四个阶段,根据路演情况评分。(三)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经市民政局集体研究通过后,创投结果在聊城市民政局等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四)项目实施。签订创投支持协议后,拨付项目支持资金,获支持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调研、完善服务方案并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五)督导评估。主办单位适时组织项目跟踪督导和评估,采取社会组织
4、自评、实地评估、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的方式综合评定项目成效。在项目实施中期评估中未达到项目成效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剩余资金予以收回。入选项目团队每季度报送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存在问题及调整方案,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方式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六、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一)项目征集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报书(附件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开户许可证;3、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承接政府转移(委托或授权)职能情况证明扫描件;4、社会组织已参加等级评估的,请提供评估等级证明扫描件;5、项目团队成员专业资质文件、社会组织社会影响力证明文件的扫描件。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文件。(二)申报时间2023年
5、11月6日至11月17日17:00前(三)评审初定2023年11月22日前,聘请第三方进行评选,评选方式为项目展示、现场答辩、专家点评、专家评分。七、监督机制(一)违规及投诉处理1、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资金,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聊城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级评估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申请机构或项目实施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须退出公益创投。(二)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聊城市民政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聊民函(2023)33号)文件执行。聊城市民政局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