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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推动 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优化老年人就 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 根据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和关 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建设老 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医疗 机构弘扬爱老敬老助老传统;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 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解决老年人就医过程中遇到的智能技 术方面的困难;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医
2、疗服 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具体目标:分三步走,2021年底,至少30%的医院建设 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2年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至少 达到80%;到2025年,符合建设范围的医疗机构全部成为老 年友善医疗机构。二、适用范围与工作进度适用范围: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 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工作进度:按照全域动员、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 原则,确定我区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进度。三、建设的主要内容(一)营造尊重老年人的友善文化(15分)。(二)建设老年人友善的就医环境(30分)。(三
3、)建立老年友善的运行管理机制(15分)。(四)为老年人提供友善的医护服务(40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详见附件Io四、成立工作组织(一)区卫健局成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由党委委员、副局长郑英奇为组长、 局妇幼老龄家发科、医政社管科、中医科教科、区社区卫生 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领导 小组,对全区医疗机构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进行指导、评估、 考核。局妇幼老龄家发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参 观考察、学习培训、评审,资料收集上报等。(二)设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业务指导单位委托*大学附属医院作为我区老年友善医院建设业务 指导机构,受邀承担医护
4、友善服务技术指导和相关业务考核 评估等。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老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充 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 义;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列入本单 位重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所需的经费;利用横 幅、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 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二)对照标准,保证质量。各医疗机构要制订建设工 作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和年度计划,读懂弄通建设标准,并 将建设标准进行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建立 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
5、措施做实做细、落实到位。各 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加强老年医 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加强自身管理,优化老 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提高自身服务能 力和水平,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三)建立机制,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 自身实际,明确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批次,填写在附件1 中,并按期上报。区卫健局将对此项工作列入基层医疗机构 年度绩效考评的指定任务,进行专项考核;建立动态考核机 制,对已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 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老 年友善医疗机构”称号。“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作为推荐市 级、省级、国家级“敬老文明号”的基本条件。六、申报与认定医疗机构自评。各医疗机构对照“浙江省老年友善医院 评价标准”开展自评。自评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且老年友 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 项目单项评价得分达到该项满分值80%的,填写老年友善 医疗机构申报表,于每年10月底前向区卫生健康局申报。逐级评估认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 由区卫生健康局评定;二级医疗机构由区卫健局初核,报市 卫健委认定;三级医疗机构由省卫健委认定。本方案自2022年9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