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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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含驻车换乘停车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其经营管理单位的明码标价行为严格适用本规定。其他依法设立的收费停车场,包括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2、等为特定对象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非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按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停车自治组织对居住小区内停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停车场,可以参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是指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由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单位,在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后开展经营的停车场。本规定所称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是指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实行电子收费、停车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道路停车设施。第四条本市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单位应当

3、在相关场所出入口、收费地点等醒目位置,使用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明码标价。第五条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在停车场起止地点的醒目位置,使用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等方式明码标价。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地点距离较长的,应当按一定间距重复设置明码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地点中间包含两条及以上自然路段的,可结合实际在每个自然路段起止地点或者醒目位置,重复设置明码标价牌或者电子信息屏。第六条倡导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单位、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管理单位在做好现场标价的同时,通过官方网站、手机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或者移动端APP等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充分保障停车人的知情

4、权。第七条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内容应包含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包括计价单位、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等内容)、服务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经营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编号、经营车位总数等。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可以参照附件1样式自行制作明码标价牌,明码标价牌编号为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的备案号。第八条各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包括计价单位、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等内容)

5、、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执收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编号(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执行)、车位总数等。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管理单位可以参照附件2样式自行制作明码标价牌。第九条同时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在网络页面标明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等有关内容,应当与现场标明的内容保持一致。第十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如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或者

6、有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九十日后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8号)同时废止。附件:L经营性

7、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2.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1 .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2 .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第二面第一面收费停车场编号:XXXXXX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计价方法)收费停车场编号:XXXXXX圈务项目:机动车停车服务经营单位:计时收费的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 取费用.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 车辆及军车、残疾车按规定免费。范SI位置:车位总数:服务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12328投诉举报电话:12345备 注:注释:1 .其他依法设立的收费停车场,可以参照本样式明码标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编号、行业主

8、管部门电话等信息。2 .收费标准包括计时、计次、长租等种类,由经营单位根据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依法自主定价。收费标准中包含有免费停放时间、区分白天和夜间等特殊情况的,应当标明。长租时,在租金之外依法另行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用的,应当标明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3 .建议使用大号字体突出标明收费标准,方便停车人查看和选择。停车场如无人工收费方式的,建议标明。提前扫码缴费后有限定驶离时限的,应当标明。4 .鉴于驻车换乘停车场的特殊性,建议经营单位将明码标价牌上的“P”标识,改换成“P+R”标识。驻车换乘停车场有停放时间段要求的,应当标明。5 .国家和本市法规政策对免收停车费车

9、辆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等有变化的,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明码标价牌上的内容。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第一面第二面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M号:XXXXXX白天:7:00-19:00(含)首小时内小型车:X元/15分轴大型车:X元/15分纯首小时后小型车:X元/15分钟大型车:X元/15分许夜间:19:00-次日7:00(含)小型车:X5t2小时大型车:X元/2小时木是TWfTMMJV.Msaa12328校爆拳Il电话:12346注释:1.禁止大型车停放的道路停车位,管理单位

10、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标注收费车型。2 .国家和本市相关定价政策发生变化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明码标价牌上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名称等内容。83 .国家和本市法规政策对免收停车费车辆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等有变化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明码标价牌上的内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全文解读一、出台背景近年来,与明码标价相关联的停车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社会高度关注。另外,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对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提出了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结合

11、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规定。二、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三、预计取得的效果文件出台后,一方面将有利于引导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尤其是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促

12、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将有利于依法加强对相关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强化维权意识,更好地保护四、主要内容本规定充分吸收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京发改规(2018)8号)的有关内容。文件分为总则、明码标价规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四个部分,共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则部分,共三条。主要规定了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的概念。二是明码标价规则部分,共七条。主要规定了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的方式、内

13、容和一些基本要求,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的要求。三是法律责任部分,共一条。规定经营者如不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或者有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同时,规定了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四是附则部分,共一条。规定了施行时间和废止有关文件。此外,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有关方面所提意见建议,按照依法合规、便民利民、不做大改的原则,对两类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参考式样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参考式样后增加了一些注释。五、适用范围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主要包括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

14、场(P+R停车场)、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三类,其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明码标价或者收费公示。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主要包括居住小区为本小区居民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如果实行免费停车,则不需要明码标价;如果实行有偿停车服务,不管是计时、计次还是长租收费,应当按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充分保障停车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居住小区自治停车场,可以参照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要求执行。六、创新特点一是依据相关法规和行业管理实际,对机动车停车场的种类重新进行了归类整理,并将适用情况划分为:严格适用、应当参照、可以参照

15、三类,防止出现适用范围覆盖不全的情况。二是针对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起止地点距离较长、起止地点中间包含两条及以上自然路段等特殊情况,对明码标价牌的设置提出了新要求,防止出现停车人看不见、找不到明码标价牌的情况。三是考虑到机动车停车行为的特点,要求经营管理单位必须做到现场标价,在做好现场标价的同时,倡导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充分保障停车人的知情权。在网络页面标明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等有关内容,也应当与现场标明的内容保持一致。四是在坚持不做大改的前提下,对明码标价牌参考样式中的标价内容、字体大小和二维码的设置等做了调整。经营者可以对照参考样式对明码标价牌进行升级,以便于更好地满足合规要求、方便停车群众查看。七、关键词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八、专有名词诠释明码标价:不能简单理解为仅标示价格,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标示与价格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尽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对价格所对应的服务价值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减少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有关规定,由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单位,在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后开展经营的停车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包括了驻车换乘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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