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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标段工程夜间施工有关规定1、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等多种因素,加班加点、夜间作业等超常规施工难免。为保证任何时候的施工安全,项目部组建安全管理保障指挥系统。在陆上设置保障安全的现场指挥小组。现场指挥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都桂江(经理)副组长:周耀扬(常务副经理)、刘清世(总工)何满培(副总工)杨文豪(书记)成员:池军锋、叶孝全、陈振淼、龚庆、蒋辉林、郑汉炎、杜超、于宁、房玉超、董金迎2、施工期间项目部力保交通方便。现场指挥小组配置机动性能良好的车辆。3、施工期间急救工作:(1)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有关方面,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紧急施救预案。主要有紧急救生预案、抗台、碰撞、火灾应急施救预案。项目部
2、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应急救预案的演练,以保证应急救预案切实可行。(2)、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交底人和相关人员应在交底书上签字。(3)、现场急救指挥中心实行由项目部统一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信息沟通及时准确。特殊情况及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并执行其有关指令。4、与相关方建立工作联系:如发生情况及时与现场急救指挥小组取得联系,保证信息畅通,以利采取果断决策。(1)、值班: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实行安全值班制度,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和督促值班制度,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和督促值班制度执行情况。(2)施工作业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保险绳等防护用品。5、施工人员交接班管理(1)、各施工点人员实行交接班制度,施工点负责人在交接班时应将人数、时间、内容、安全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做到有序进行,遇有差错必须立即报告。(2)、专职安全员对交接情况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并将问题和整改情况记录在案。(3)、项目部根据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对负责交接班的责任人进行考核,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应酌情给予教育、批评和行政处分,并可同时给予501000元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