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6《家用婴幼儿护理台》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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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97. 140CCS Y80QB中 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XX/TXXXXX-XXXX家用婴幼儿护理台Baby changing products for domestic use(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XX-XX 发布XX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布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本文件起草单

2、位: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家用婴幼儿护理台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婴幼儿护理台的要求和检验规则,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并界定了相关的术语 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婴幼儿护理台的生产、检验和销售。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壁挂式护理台和公共场所用护理台。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2828. 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912. 1纺织品 甲

3、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 4893.4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第4部分: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GB/T 4893. 7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第7部分:耐冷热温差测定法GB/T 4893.8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第8部分:耐磨性测定法GB/T 6031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硬度的测定(IoIRHD_100IRHD)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 6675. 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 6739色漆和清漆

4、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 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9941. 1-2019皮革和毛皮甲醛含量的测定第1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40904家具产品及其材料中禁限用物质测定方法偶氮染料GB/T 40906家具产品及其材料中禁限用物质测定方法 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GB/T 40971家具产品及其材料中禁限用物质测定方法多环芳烽QB/T 1950家具表面漆膜耐盐浴测定法QB/T 2537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QB/T 2724皮革化学试验PH的测定QB/T 382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

5、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 1婴幼儿护理台 baby changing products婴幼儿换尿布台设计用于支撑婴幼儿保持躺姿,便于看护者为婴幼儿更换尿布的抬高结构。4 .21 型护理台 type 1 changing unit供0-12个月的婴儿使用的护理台,按照制造商的使用指示,最大承重11kg。2 型护理台 type 2 changing unit按照制造商的使用指示,供从出生至15kg的婴儿使用的护理台。3.4可接触区域 accessibi I ity zone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婴幼儿在产品功能位置上,其肢体能接触到的部位;以及儿童通

6、过改变自身位 置或者改变产品位置,其肢体能接触到的部位。包括换尿布平面上方55Omm和换尿布平面周围水平向外 200 mm之内的空间。单位为毫米212(a)可接触区域俯视图200200r4(b)可接触区域正视图标引序号说明:1可接触区域;1护栏。 图1可接触区域示意图3.5剪切和挤压点 shear and squeeze point当可触及区域内的两部件发生相对移动时(闭合、打开或折叠)可能对身体部位造成伤害的间隙。3.6V 形开口 V-shaped opening尖端向下,夹角小于60。的开放缺口。1.1 1尺寸1型护理台尺寸至少为:宽38Omnb长650mm。2型护理台尺寸至少为:宽55O

7、nlnb长750mm。注:护理台的长度是指婴幼儿在护理台上的纵向位置。宽度垂直于长度测量。1.2 外观产品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外观要求序号检验项目要求项目分类基本一般1制外 木件观贯通裂缝应无贯通裂缝2虫蛀应无虫蛀现象一3腐朽材外表应无腐朽材,内表轻微腐朽面积不应超过零件面积的20%4树脂囊外表和存放物品部位用材应无树脂囊5节子外表的健全活节尺寸不应超过材宽的1/3,直径不应超 过12 mm;非健全活节尺寸不应超过材宽的1/5,直径 不应超过10 mm,且不应为贯通节,其开裂或崩缺应 修补,且单个部件不超过2个;不应有腐朽节、漏节(特 殊设计要求除外)6孔洞、夹皮和树脂道、 树胶道应进行

8、修补加工,修补后缺陷数外表不超过4个,内表 不超过6个(设计要求除外,最大单个长度或直径小于 5 mm的缺陷不计)7其他轻微缺陷如裂缝(贯通裂缝除外)、钝棱等,应进行修补加工, 且占所在部件长度比例应小于10%,占所在部件宽度 比例应小于5%*8造件观 人板外干花、湿花外表应无干花、湿花9内表干花、湿花面积不超过板面的5%IO污斑同板面外表,允许1处,面积应在30 mm?内11表面划痕外表应无明显划痕12表面压痕外表应无明显压痕13色差外表成无明显色差14鼓泡、龟裂、分层外表应无鼓泡、龟裂、分层15五金 件外 观电镀件镀层表面应无锈蚀、毛刺、露底一16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

9、、烧 焦、裂纹、划痕和磕碰伤等*17五金 件外 观喷涂件涂层应无漏喷、锈蚀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E 漆等;同色部件的色泽应一致,应无褪色、掉色现象, 涂层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应平整、光滑、 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 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鼓泡、油白、流挂、 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18金属合金件应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表面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19焊接件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一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20塑料件外观塑料件表面应光洁,应无裂纹、皱褶、污渍、明显色 差*21软包件同一部位绒

10、面料的绒毛方向应一致:不应有明显色差22包覆的面料不应有划痕、色污、油污、起毛、起球*23软面包覆表面应:平服饱满、松紧均匀,不应有明显 皱折:有对称工艺性皱折应匀称、层次分明*24软面嵌线应:圆滑挺直:圆角处对称;无明显浮线、 明显跳针或外露线头*25外露泡钉:排列垃整齐,间距基本相等:不应有泡钉 明显敲扁或脱漆*26木工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27板件或部件在接触人体或贮物部位不应有毛刺、刃口 或棱角一28板件或部件的外表应光滑,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 一致并遵循对称原则(设计要求除外)*29贴面、封边、包边不应出现脱胶、鼓泡或开裂现象30贴面应严密、平整,不应有明显透胶3

11、1樟、塞角、零部件等结合处不应断裂或存在明显的裂 痕或离缝一33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缺件、透钉、漏钉(预 留孔、选择孔除外)一34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 无开裂或松动35雕刻的图案应匀称、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 称,凹凸和大挖、过桥、棱角、圆弧处应无缺角,铲 底应平整,各部位不应有锤印、崩缺或毛刺。每项缺 陷数不超过4处*36车木的线形应致,凹凸台阶应匀称,对称部位应对 称,车削线条应清晰,加工表面不应有崩茬、刀痕、 砂痕。每项缺陷数不超过4处*37漆膜外观同色部件的色泽应一致一38应无褪色、掉色现象一39涂层不应有皱皮、发黏或漏漆现象40涂层应平整、光滑、

12、清晰,无明显粒子、涨边现象; 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裂纹、雾光、白棱、白点、 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每项 缺陷数不超过4处*注:表中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项以 某缺陷明显到足以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彳t (含2项)检验内容,若有I项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应 整为基本项目判定。放I个不合格计数。1.3 理化性能(基本项目)产品表面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性能要求序号分类项目要求1木制件表面涂层附着力涂层交叉切割法。应优于或等于3级2耐冷热温差排除离试样边缘20 mm的范围,用四倍放大镜观察中间部分的漆 膜表面,应无裂纹、鼓泡、明显失光和变色中的任意缺陷3耐磨涂层1000r,

13、应优于或等于3级4覆面材料耐磨图案磨IOO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5素色磨350 r后,应无露底现象6金属 件涂层耐腐蚀IOOh后,检查划道两侧3 mm以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 色和失光等现象7硬度 NH8电镀层抗盐雾18h, L5 mm以下锈点20点dm2,其中2 LO mm锈点不超过5 点(距离边缘棱角2 mm以内的不计)9软包 件纺织面 料耐干摩擦应优于或等于4级IO耐湿摩擦应优于或等于3级11PH4.0 8.512皮革耐干摩擦应优于或等于4级13耐湿摩擦应优于或等于3级14PH3.56.0 (当pHV4。时,检验稀释差W0.7)15合成革PH4.0 7.54.4结构4. 4.1边缘及尖端产品可触及区域的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不应有毛刺、刃口。按照5.8. 1进行试验时,产品可触及区域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和危险锐利尖端。5. 4.2孔、间隙及开口6. 4. 2. 1卡夹手指的孔、间隙及开口按照5. 8. 2.1进行试验时,可触及区域内不应存在完全闭合的开口可以使7 Inm探棒通过,除非探棒 插入深度小于10 mm或者形状评估探棒可以进入。如果可触及区域内存在网面,按照5.8.2. 1试验时,网眼手指探棒7 Inm直径的区域不应进入网眼。7. 4. 2. 2卡夹四肢的孔、间隙及开口按5. 8. 2. 2进行试验时,在可接触区域内不应有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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