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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浦区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要瞄准最高标准、最 高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以及国家优 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全面对 接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 境,持续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全面优化“一网通办”主题式政务服务(一)着力构建政务服务“一件事”工作标准。以方便企 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力、为目标,全面梳理“一件事”所涉及 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 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进行系统性
2、再造,实现系 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编制黄浦区“一件事”工作清 单,对纳入“一件事”的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一体化办理, 完善各部门各领域政务服务“全方位线上办理和服务指南。 对拟申请事项实施“双告知前置”,对项目可行性给予事前指 导,形成“一业并联服务”的协同工作流程和机制。(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着力推动线上线下“一口径”融合服务。依托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逐项制定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方案,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个办理平台、一套业务标 准,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进一步 优化“不见面审批”工作模式,聚焦一批高频事项
3、完善帮办服 务知识库建设,推出“网上帮力、”服务功能,提供在线咨询、 在线预审、远程勘验等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智能化服务, 实现线上线下帮办服务一口径、一标准。加快向楼宇和社区 延伸部署“店小二”政务智能终端3. 0,年内完成50幢重点楼 宇的布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覆盖面、便捷度。(责任 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三)着力加强惠企政策“一揽子”发布受理。在“一网通 办”框架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黄浦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功能 建设,扩大平台政策服务范围,优化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机制, 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做好“一口发布、一口咨询、一 口受理”服务。在区行政服务中
4、心设立惠企政策“零差别受理” 综合窗口。(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四)着力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实现已归集 电子证照应用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 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IO0%接入电子 证照库。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在税务、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公积金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率先实现电子营业执照 深度应用。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企 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 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等)二、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五)持
5、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工作。编制出 台黄浦区行政审批目录(2020年版)。优化和完善当场办 结事项、“零”材料提交事项、“零,跑动事项等“三张清单”,探 索办成“一件事”在政务服务中的标准化配置。出台“容缺受理” 操作规则,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 形式的政务服务事项逐步推进“容缺受理(责任部门:区政 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大“照后减证”推 进力度,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 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 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根据 国家、上海营商环境改革要求,
6、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方式, 实现同一行业多个事项“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证准营”。 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 领域,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责任部门:区政府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建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等)(七)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开办企业实现2个 环节2至3天完成,申请人通过“一窗通”平台“一表申请”办 理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和发票、就业参保登记、公积 金登记等所有开办企业事项。贯彻落实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 改革,探索具有黄浦特色的企业住所改革措施。加快推动企 业身份认证电子化,在批准企业设立的同时发放电子营业执 照和电子印
7、章,企业可根据需要刻制实体印章。(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A)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进一步强 化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转,强化上海市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简称“联审平台”)应用,加强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推进实施“多 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等改革举措,合并部分规划资 源审批事项,合并竣工规划资源验收,“一表申请,统一发证”, 提高审批效率。针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着力优化现场监 督和事后监管体系,在竣工验收阶段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 理、简易验收、限时办结“,建设单位凭综合验收合格通知书 办理不动产登记。持续
8、深化“一站式中心”改革,逐步将其他 行政许可、备案、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和市政 公用服务以及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的技 术审查等事项,纳入“一站式中心”并行办理,进一步压减办 事时间、环节和费用。(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等)(九)巩固和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区 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服务水平,持续改进企业间 转移登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一个环节、当场完成“办事 流程。按照市级部门不动产登记改革要求,推广不动产登记 电子证照,在“一网通力、”门户网站增加网上受理企业转移登 记业务,实现网上受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推行中国建
9、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等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 审批:按照全市部署,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和地籍图查询业 务。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查询工作的宣传。(责任单位: 区规划资源局等)(十)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企业可通过企业注 销“一窗通”平台,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进一步完善市场主 体退出机制,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和企业正常跨区迁 移服务,开展各部门并联办理业务,压缩办理时间。全面公 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 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2020年底前,实现 企业办理注销提交材料应减尽减,办理时间节约三分之一以 上。(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10、、区政府办公室、 区税务局等)(十一)进一步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度。按照国家部署, 全面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两税申报表合并工作。贯 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辅导 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 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 税。探索打造智慧型办税服务场所,引入人工智能等信息化 技术,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化导税、办税、咨询等服务。全面 推进电子退税,用电子数据代替纸质资料、网上传输代替人 工传递,全力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退税操作。(责任部门:区税 务局等)三、持续加大市场主体的监管和保护力度(十二)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进一步畅通
11、投资者 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 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 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加快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 逐步引入律师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推动诉讼与 非诉商事纠纷解决程序无缝衔接。持续完善区企业法律服务 网上平台功能,推进“智慧公证”项目,完善援助服务网络, 深化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责任部门: 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十三)推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扩大就业服务“一网 通办”线上办理的覆盖面,深入做好相关办事流程再造,为企 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快速
12、的就业服务保障。针对企业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生产困难,推进援企稳岗、创业 补贴等政策落实,为企业恢复生产打造政策扶持链。推进“创 业型城区”和“特色创业型社区”建设,继续实施“老字号新活 力”创新创业专项行动计划,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充分 就业社区”建设,促进大学生、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优化企 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招聘 难的问题,推进对口援助地区转移就业。深化国家级技能人 才专项激励试点,持续加大对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 探索形成黄浦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新模式新路径。(责任部门: 区人社局、区发展改革委等)(十四)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涉公
13、平竞 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持续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 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 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 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 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工 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 本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2.0版)。在 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 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责任 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人社局等)(十
14、五)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高地建设。制 定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搭建咨询服务综合平台,提供便捷高 效服务。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 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 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保持打击侵权假 冒行为高压态势。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拓宽纠 纷解决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 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 管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四、着力加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制度供给(十六)优化完善非公经济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黄 浦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浦区鼓 励跨国
15、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实施细则黄浦区关于促进民 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黄浦区鼓励设立民营企业 总部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区涉外经济和民营经济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建立完善常态化服务机制,为外籍人士对政府服 务和公共服务便利化需求提供精准资源对接。以“互联网+海 关”模式,试行“进出口业务”事项综合受理,更好地服务外贸 企业。(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工商联、区人社 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等)(十七)强化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的政策支撑。跟进落实 国家、上海最新政策意见与工作要求,适当延长黄浦关于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 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的政策有效期,确保政策口
16、径、实施期 限与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 干政策措施(“沪28条”)保持一致。加大财税支持、金融 支持、租金减免、社保减免等解危纾困政策落实力度,稳步 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责任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委、 区金融办、区科委、区国资委等)(十八)加强企业服务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创新政府 组团式服务模式,在注册开办、办公租赁、发展奖励等方面 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与扶持。全力支持金融 基础设施核心机构在资产交易、支付清算、登记托管、交易 监管等领域的研发、建设、应用与推广,鼓励重点金融机构 参与金融科技试点项目建设。加强街道、楼宇、园区的投资 促进和企业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服务企业“店小二”精神, 共同做好安商稳商工作。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 道,及时关注、主动回应企业诉求,搭建政企沟通制度化平 台。(责任部门:区金融办、区商务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