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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黑龙江省2023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号姓名户籍审查内容L户籍号:2.户籍地址:3.户籍登记时间:4.身份证号:5.考生是否具有实施区域当 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 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 户籍(是或否)学籍审查内容应届生往届生1、学籍号:1、高中毕业学校:2、毕业时间:2、高中毕业学校:3、学籍号:4、毕业证号:考生是否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是或否)初中毕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学校审查意见:班主任:校长:公章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查意见:审查人:主任(院长):公章(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留存,一份
2、交市(地)招考机构备案)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 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 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 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 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国家专项计划)的,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 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 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选报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勾选集中连片、扶贫 开发县选项。如考生错选、漏选上述选项,后果由考生自行承 担。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 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2023年20 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根据 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 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 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 招考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