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2年林长制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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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2年林长制考核办法根据XX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及XX县关于打造林长制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及XX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县60号文件要求,全力打造林长制升级版,以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为抓手,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各村的考核由乡镇组织,考核办法由乡镇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二、考核原则(一)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林长制考核与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注重工作考核与目标体系考核内容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二)统筹兼顾、注重实绩。充分

2、发挥考核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各地推进林长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S)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反映各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实际成效,营造争先创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分为工作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影响度考核三部分。(一)工作考核(30分)。县林长办公室根据全县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日常工作要求,对各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主要内容包括:L林长履职尽责情况;2 .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护林员手机巡护终端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和落实情况;3 .总林长发令、

3、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运行情况;4 .林长制年度重点工作(林长+产业基地)等开展情况;5 .林长办职责落实情况;6 .林长制工作机制创新情况等。(二)目标责任考核(70分)。L保护性指标(40分)根据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林业资源保护职责,造成一般生态环境损害(四级)后果的扣10分;造成较大生态环境损害(三级)后果的扣30分;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二级)及以上后果的,本项不得分。(1)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3分)到2025年,确保全县同口径森林覆盖率不降低。乡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年度目标值以上的,得3分;每减少0.

4、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2)森林蓄积量(约束性指标,3分)到2025年,确保全县活立木蓄积量稳定474万立方米以上。乡镇活立木(森林)蓄积量达到年度目标值的,得3分;少于年度目标值的,每减少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3)林地保有量(约束性指标,3分)根据最新的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各乡镇林地保有量年度目标值为基数,达到年度目标值的得3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4)森林保有量(约束性指标,3分)根据最新的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各乡镇森林保有量年度目标值为基数,达到年度目标值的,得3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5)湿地管理(3分)湿地管理到位

5、,完成各项目标值和工作任务的,得3分。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未及时处置整改的,每起扣1分。湿地保护率按市要求未达到62%的,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未完成湿地面积保有量管控目标的,本项不得分。(6)森林防火(3分)按要求完成森林防火年度任务的,得1分;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巡护责任、野外火源管理责任和措施,重要区域重要时段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发生因灾亡人等重大影响森林火灾的,得1分;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分)完成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成效综合评价优秀的,得3分。年度综合评定不合格的乡镇,扣1分;被省、市约谈的,扣2分。

6、(8)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3分)辖区内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已纳入管护补助的天然林管护措施到位,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况的,得2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的,得1分。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未及时整改和补助资金滞留的,酌情扣分。(9)自然保护地管理(3分)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完成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得3分。相关重点工作未完成的不得分;发生破坏保护地事件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10)野生动植物保护(3分)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到位的,得1分。落实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到位的,得0.5分;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并及时

7、上报工作总结的,得L5分。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或未上报总结的,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发生重大非法买卖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处置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严重不力、发生进京或2人以上到省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等事件之一的,本项不得分。(11)种苗(3分)乡镇完成2022年度今冬明春造林计划的,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全年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动的,得0.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通过行动查办案件1件以上的,得0.5分,未查处案件不得分。(12)林业综合执法(6分)明确专人林业执法人员(2分)各乡镇明确林业综合执法二名以上(含2人)专人林业执法人员得2分,否则不

8、得分。开展案卷评查审查(2分)在全县案卷评查审查中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得2分,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到95分得1.5分,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到90分得1分,80分以下得0分。案件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率达100%,不扣分,否则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开展林业执法宣传(0.5分)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林业执法宣传的得0.5分,宣传一次的得0.25分,一次未宣传的得0分。各乡镇林业执法的管理(1分)乡镇进行至少一次林业执法培训得1分,否则不得分。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0.5分)根据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9、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评分。(13)古树名木保护(1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到位的,得1分;发生破坏古树名木事件、未按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本项不得分。2.建设性指标(30分)(1)国土绿化行动(5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年度营造林计划,且均按要求落地上图,任务完成率达IO0%以上的,得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2)林业产业发展(5分)根据年度油茶新造任务完成和成效监测情况,乡镇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推进森林药材、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3)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

10、(20分)制定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2分)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林业改革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的得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而且对整个林业改革考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二按要求召开会议(2分)落实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林业改革动员部署会,得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加大宣传信息报送(3分)改革工作创新做法、经验和成效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有报道或在县级以上会议中作经验交流的,每次得05分,最高不超过1分;每月向县林业局改革办报送2篇改革信息,按要求报送且质量较高得1分,否则按比例得分;日常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工作进展情况等得0.5分,否则视情况得分;各乡镇完成县林业改革工作情况(13分)完成集体林权收储平台建立得2分,以政府

11、批复及挂牌为准,否则此项不得分;开展森林资源收储并进入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XX)生态产品运营中心挂牌交易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完成国家储备林项目财政部入库得2分,否则不得分;成立乡镇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得3分,否则不得分;开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得2分,否则不得分;开展林地承包经营权延期试点,下发方案并开始试点得3分,否则不得分,未参加涉及的乡镇按平均分算。(三)影响度考核。1.加分项目(1)林长制地方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受到中央领导批示,以及中央表彰或推广的,每次加5分;(2)林长制地方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受到省领导批示,以及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或推广的,每次加2分;(3)林长制地方创新做法

12、、典型经验受到市领导批示,以及省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表彰或推广的,每次加1分;(4)林长制先进经验在中央主要媒体宣传推广的,每次加2分;(5)林长制先进经验在省级主要媒体宣传推广的,每次加1分。(6)林长制先进经验在市级主要媒体宣传推广的,每次加0.5分。(7)乡镇将履行林业资源保护职责情况纳入派出所年度工作考核机制率达到100%的,加1分。同一事项受多次采用或表彰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2.减分项目破坏林业资源造成负面影响的,按以下规定减分:(1)受到中央领导批示的事件,每起扣5分;受到省领导批示的事件,每起扣2分;(2)被国家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

13、省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市有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3)被中央主要媒体曝光的,每次扣2分;被省级及其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分;被市级及其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5分;(4)森林督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较上一年有增加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1分;(5)发生破坏林业资源重大案件的,每起扣2分;(6)市、县级及以上巡视、环保督察、审计、森林督查、“绿盾行动”等发现问题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酌情扣15分;(7)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的,每起扣2分。同一事项受多次通报或曝光,不累计减分,以最高减分计。减分不设上限。四、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

14、)、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考核程序(一)自查评分。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2年12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报县林长办公室,并提供辖区内各村林长制工作考评结果。逾期不报的,视作未开展自评。(二)县级评分。2023年2月中旬前完成。县林长办公室结合实地核实情况、各村自评和佐证材料进行评分,形成考核结果。(S)公布结果。县林长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按程序呈报县级总林长会议审定后,由县政府发布考核结果。六、考核结果运用考评结果纳入各乡镇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并抄送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奖惩、使用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乡镇,由县政府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由乡级林长或受其委托的乡级第一副林长向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负责本区域的县级林长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同时抄送县林长办公室;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或受其委托的县级林长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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