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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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建设单位(盖章):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项目代码2211-370612-04-01-95210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7XXXXXXXX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牟平县(区)高陵镇、武宁街道地理坐标起点:东经度32分10.907秒,北纬37度18分01.211秒终点:东经度32分28.674秒,北纬37度23分47.339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6引水工程一其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2、)13.6km建设性质D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Pl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烟牟审批投202278号总投资(万元)10323环保投资(万元)530环保投资占比(黯5.13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6否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K“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与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

3、果作为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可知,本项目管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根准;地下水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且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

4、,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工期消耗少量电能和燃油,相对区域资源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性分析(4)烟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烟政发20217号)符合性分析烟台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全市陆眄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26个。优先保护单元。共125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该区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优

5、先保护单元,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批复动态调整。重点管控单元。共121个,主要涵盖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资源开发强度大或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园区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一般管控单元。共80个,主要涵盖除上述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该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所在区域涉及陆域优先管控单元和般陆域管控单元、重点控制单元。生态保护红线和

6、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

7、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M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

8、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不属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需要退出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烟政发20217号)相关要求。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11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涉及高陵镇优先保护单元及般保护单元,与该单元控制条件符合性情况见下表。表1-1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优先控制单元空

9、间布局约束高陵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本项目为生态影响类项目,不涉及高陵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污染排放管控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本项目为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不属于高耗水、符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高污染行业环境风险管控对于超

10、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本项目为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产生短时扰动,施工结束后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土壤: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土地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满足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土地资源利用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空间布局约束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

11、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污染排放管控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施工期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风险防控措施,满足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满足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为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二、水利: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的要求,符合国家

12、产业政策。(2)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止准入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本行业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视为允许建设项目。(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本行业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视为允许建设项目。3、与饮用水源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

13、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地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4、与水利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可以缓解当地水资源短缺问题,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优水优用”保障了牟平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产业政策的通知”(国忸199735号)和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水政法1999311号)的有关要求,是加强

14、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途径,是除害与兴利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有关水资源优化配置与综合开发利用的要求。二、建设内容根据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lhffil复(烟牟审批投【2022】78号),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武宁街道。该项目起位置点:东经121度32分10.907秒,北纬37度18分1.211秒,终点:东经度32分28.674秒,北纬37度23分47.339秒。木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由来及项目建设必要性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是牟平区优化水资源

15、配置,构建现代化水网体系的关键性工程。工程建成后可实现高陵水库向一水厂、二水厂调水工程年调水4745万ri?,从水质和水量等方面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水源保证程度。同时,进一步夯实了牟平区城市供水体系建设成果,挖掘水资源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本工程既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城市形象品位,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高陵水库至现状二水厂供水管网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较低,现状管线漏损严重。工程建成以后,不仅可以有效保障牟平市的供水保障水平,还可发挥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对促进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烟台市牟平区高陵水库调水工程项目建设性质:新建组成建设单位:烟台市牟平区水务局及规模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武宁街道总投资额:10323万元建设内容:自高陵水库玉河庄输水渠道末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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