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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内容提要v 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v医院感染管理办法v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v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v医院隔离技术规范一、医院感染相关法规v2001年卫生部医院感染诊断标准v2002年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v2003年卫生部医疗废物分类v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v2003年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法规v2004年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v2004年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v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v2005年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v2006年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
2、法 相关法规v2008年卫生部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30号)v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相关法规v2009年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10月1日起实施)v2009年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12.1起实施)v2009年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v2009年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相关法规v2009年医院感染监测规范v2009年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v2009年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应掌握:v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v医院感染诊断标准v医院感染暴发和处理步骤 v抗菌药
3、物合理应用 v无菌技术操作规程v手卫生制度v职业安全与个人防护 v重点部位医院感染控制(SSI、UTI、VAP、MDRO)护理人员 应掌握的知识v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v医院感染暴发和处理步骤v重点部位医院感染控制v手卫生与感染控制v消毒灭菌技术的正确选择 v隔离技术与正确应用 v医疗废物管理v各类物体表面的消毒技术v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新上岗职工、实习生、进修生应掌握:v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v消毒隔离基本概念v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医院感染控制v医院感染暴发与处置v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勤人员 v手卫生知识 v医院各类物体表面的消毒 v污水处理人员: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关医院污水处理的规定v医疗废物回收人员:
4、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v洗浆房工作人员: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有关洗衣房管理与消毒的规定 v卫生员:消毒隔离基本知识,相关消毒药械的正确使用,清洁程序 医院感染质控指标v1、医院感染发病率10%;v2、医院感染漏报率10%;v3、无菌切口感染率0.5%v4、无菌切口甲级愈合率97%v5、感染病人病原学及药敏试验送检率50%;v6、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50%;v7、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v8、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4次/年;v9、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培训16学时/年;v10、医务人员培训5学时/年;v11、新职工岗前培训3学时/年。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v第二章第二章
5、组织管理组织管理v第七条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第三章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预防与控制v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v(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v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v(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一次
6、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第三章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预防与控制v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降低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v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第三章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预防与控制v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v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
7、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报告v(一)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v(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v(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第四章第四章 人员培训人员培训v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v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
8、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第六章第六章 罚罚 则则v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v(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v(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第六章第六章 罚罚 则则v(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v(四)违反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v(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进行审核;v(六)未对医务人员职
9、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第六章第六章 罚罚 则则v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的传播,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第六章 罚罚 则则v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v第三
10、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v(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v(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v(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v(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v(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v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