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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科室取血后血液管理制度L目的明确临床科室取血后的血液管理要求以及出现问题时的解决方法,避免血液因临床科室管理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受损。2 .范围本文件的执行部门/科室为临床科室和输血科;执行人员主要包括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及进修、实习、规培、专培等人员和输血科工作人员。适用于临床科室取回血液后对血液的管理工作和出现问题时的解决。3 .术语、缩略语和定义无。4 .目标临床科室取血后的血液报废率为Oo5 .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5.1临床科室是取血后血液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取血后血液的正确运输和临时保存,保证血液质量与安全性不发生改变。5.2输血科负责按制度要求协助临床科室解决取血后发现的血液质量问题
2、。6.工作程序6. 1临床医护人员取血后,应及时将血液安全运送回本科室:(1)血液应装入清洁的专用取血箱运输,取血箱在合盖后应整体密闭,内外光滑平整无裂痕,能防止液体渗漏,定期消毒,保持清洁状态;(2)血液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振荡、摔落,避免接触过冷、过热环境;(3)一次同时取回多种血液制剂时,血小板制剂应放入单独的取血容器,不得与其他血液制剂混放;(4)血液运输时间应控制在30min以内,运输超过30min必须实施冷链监控。6 .2血液运回病房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及时进行核对检查,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6.3 临床科室不得自行储血。经核对无误的血液在平衡至室温后应尽快输注,输血操作执行静
3、脉输血标准操作程序及技术规范,并在4h(从发血时间计时)内输注完毕;4h内未输完的血液不得继续输注。6.4 血液从取回到输注期间的临时保存应置于清洁环境/容器中,保存温度遵循以下要求:(1)红细胞制剂不得冷冻保存,也不得接触热源,以避免红细胞溶血;(2)血小板的最佳保存温度为20-24oC,不得置于冰箱保存;(3)解冻后的血浆、冷沉淀不得冷冻保存。6.5 临床科室取血后发现血液质量问题或疑似血液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双方共同查验、确认,严禁将有疑问的血液输入患者体内。(1)确是影响输血安全的血液自身的质量问题,输血科联系供血单位做报废处理。(2)人为失误导致的血液变质、溶血或血袋破损,由
4、责任科室填写血液报废审批表,经科主任签名确认,报医务部审批后,将报废血液与血液报废审批表一起交回输血科,输血科进行高压毁形后按医疗废物处理。(3)已经开始输血操作的血液(如已经穿刺血袋、已经开始给患者输注等),确认有影响输血安全的质量问题或疑似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输血,由临床科室做报废处理,并执行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管理制度(SYSX-ZD-06)。6.6 临床科室取回的血液原则上不得退回。遇到特殊情况,取回的血液不需输注,可按照本医疗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的流程处置。7 .注意事项无。8 .记录和报告无。9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06-OL(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血和成分血使用(WS/T6232018).2018-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