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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房屋装修管理,维护房屋的整体形象和用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2.0适用范围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室内装修。3.1 工作程序3.1 装修报批手续:3.1.1 装修单位将全套的装修施工图纸送到服务中心前台,由前台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后转交工程部对装修项目及内容进行审核。3.1.2 委托装修:业主/住户可委托装修负责人办理装修报建手续,需业主/住户亲自到服务中心前台填写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装修内容、装修权限等。3.1.3 业主/住户或其委托人申请装修获准后,需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装修报建手续,申报装修工期及缴交相关费用。3.1
2、.4 业主/住户或其委托人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时必须填写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并由业主签名同意担保后方可办理。如不慎遗失施工人员出入证,必须立即前往服务中心前台办理挂失手续,如需补办,必须重新交纳工本费和按金。3.2 装修报批资料:3.2.1 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副本一份,并加盖公章。3.2.2 全套的装修施工图纸。房屋各层的平面布置图及天花图。室内供电系统图、给排水管网图(装修电工、焊工人员需持有效的技工证原件)。3.2.3 装修施工合同。3.2.4 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需提交彩色小一寸近照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3.3 装修需缴交费用(收费标准按各小区实际情况及住户手册规定收取
3、):3.3.1 装修保证金。3.3.2 施工人员出入证按金。333施工人员出入证工本费。3.3.4 施工证按金。3.3.5 施工证工本费。3.3.6 装修垃圾清运费。337按消防条例规定,每户最低必须配备2个四公斤灭火器(业主/住户可自行购买,也可在服务中心租用)。3.4 装修延期手续:3.4.1 如超过申报工期,必须在一周内提前补办有关延期手续,否则,服务中心将责令其停工,并禁止有关人员进出小区。3.4.2 业主/住户或其委托人需带齐施工证、施工人员出入证、延期施工申请书到服务中心办理装修延期手续。3.5 装修退场手续:351业主/住户或其委托人在竣工三日内将施工证、施工人员出入证交回小区服
4、务中心办理装修退场手续。3.5.2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装修初检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在装修初检合格后,凭施工证原件、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施工保证金退款手续。15个工作日后依据退费凭证退还施工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待初次验收后三个月复检合格后办理退款手续。3.6 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要求:为维护区内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区内业主/住户的利益,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3.6.1 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擅自涂改。3.6.2 不准在装修单位内吸烟或随地大小便。3.6.3 禁止在装修单位内煮食,一经发现,物业管理公司将立即没收用具。3.6.
5、4 禁止在装修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3.6.5 严禁在装修单位内进行赌博或其它违法活动。3.6.6 所有装修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的责任和后果自负。3.6.7 装修工人进入小区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并严格遵守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佩带好出入证,及接受秩维人员的检查。3.6.8 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所属装修单位外随意走动,并必须穿着要整齐。3.6.9 严禁采摘区内花果。3.6.10 严禁在区内向各业主/住户散发商业性广告。3.6.11 不可在区内高声谈笑,大声喧哗。3.6.12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而被管理人员没收出入证的装修工人,我中心将视情节轻重,
6、处以50元以上的违规罚款,情节严重者处有权不予在小区内施工。3.7 装修注意事项和要求:3.7.1 施工期间,必须将装修施工证副本挂在装修施工现场明显处,施工完成后交回服务中心。如遗失施工证的,不退还许可证按金,每天的施工时间上午8:00(节假日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17:30),不得任意延长施工时间,如需加班请到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期间,施工不能产生噪音,装修过程不得占用公共场地。3.7.2 装修期间如需接驳临时水源、电源,应通知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完成,不得私下接装;凡私接水、电者,服务中心将即时拆除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按规定
7、办理手续后方可接回;严禁用铜丝、铜线或其他方法代替保险管;严禁不经电表计量的用电,发现此行为,将处以500元罚款及双倍计收所用的电费。违章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工程完工后,应绘制给排水、电器竣工图,无竣工图将不予退回按金。3.7.3 施工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规定,凡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业主自负。3.7.4 施工材料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施工完成后的杂物、垃圾、淤泥等应由施工人员及时清理,不得倒入区内的垃圾桶内或堆放在马路边。3.7.5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装修单位内进行检查,装修单位应自觉配合。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出入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接受秩维人员的检查
8、。3.7.6 为业主/住户安全着想,施工人员18:00后不得在单位内停留或住宿,并须遵守区内有关规定和制度,因违章而发生的任何事故,业主/住户必须承但由此所造成的连带责任,同时,服务中心有权责令违章的施工队伍立即停止施工。3.7.7 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公共的水电管网及设备,如有关设备、设施因施工而损坏,业主/住户必须负责及时修复,并承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3.7.8 一切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小区非卸货区装、卸货物。如装修需要搬运材料、淤土、垃圾等,应向服务中心申请,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运输,实行有偿服务;垃圾需及时清理,以免滋生蚊虫,影响环境卫生。严禁堆放在梯间或马路边等公共场所,更
9、不得倒入区内的沙井,渠道或垃圾桶内O工程完成后,剩余的施工材料及工具运出园区时,必须有业主/住户的委托书及服务中心开具的物品放行条,并接受秩维人员的检查。3.7.9 禁止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机、晒衣架等。如需安装空调、纱窗、热水器、浴室屏风等小工程,需由工程安装人员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单项工程申报手续,并于安装时遵守以下相关安装规定:空调机的安装规定:空调机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安装,窗机应直接安装在原设计预留位置上,安装前应到服务中心填写相关申请表后安装,滴水管应接到预留的接口上,力求做到横平竖直,统一美观。空调安装完毕后必须做好墙身洞口的修补和清洁工作。如没有空调室外机安装位,需要使用安装支架的,
10、支架及固定的膨胀锣丝材料必须是不锈钢,否则将不退空调按金,直至整改完成为止。天台花园装修规定:原则上应从小从简,切勿超过设计规定承载力,确保结构安全;严禁在天台加建任何封闭式建筑物及搭设光棚;严禁在天台楼板上钻孔、开凿糟坑;严禁于护栏河墙上填土种树木;铺泥植草、做小水池、小石山请做好防水、排水措施,在确保防水安全、排水通畅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否则因装修导致渗水、漏水的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铺泥厚度以不大于10公分为宜,种苗木以不高于栏河为宜,砌小石山及其它园艺以不高于栏河为标准。首层花园装修规定:严禁在花园内加建封闭式建筑物,严禁在花园内设停车位,未经许可严禁在围栏开设任何门洞口;于花园内造亭、
11、石山、喷水池及其它园艺建筑应以不影响整体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高度不超过首层楼层层高且距围墙应不小于1米为宜;严禁于花园内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严禁于窗台及窗檐加搭任何棚盖。3.7.10 装修前请仔细阅读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以下行为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如有违反,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并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费用:有损房屋结构、外观、外墙颜色。变动现有的水电管网及公共装置。于阳台加建建筑物。于花园内开井或种植深根植物。3.7.11 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火安全,装修单位内必须至少配备两支4公斤CCh家庭灭火器。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报服务中心申请,领取动火作业
12、许可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在专责消防秩维人员监督下,做好消防安全措施方可作业。3.7.12 业主/住户装修后,如实际用电大于售楼合同规定的额定用电量,应及时办理增容手续;请勿擅自增大用电,以防超负荷用电而发生事故。3.7.13 装修垃圾清运:小区内装修垃圾由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有偿清运,所有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在规定时间内堆放在指定区域,由服务中心安排车辆统一清运,但费用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若装修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堆放,一经发现,将收取500元/次卫生清洁费用。3.7.14 电梯管理:小区内未设置专用货梯,未经服务中心批准严禁使用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各装修垃圾,一经发现将收取500元/次卫生清洁费用,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3.7.15 已经大批量业主入住的小区,原则上不允许在节假日进行装修施工,如确实需要在此期间施工,必须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加班申请,审批同意后才允许进行无噪音施工。如在装修期间因发出噪音而引起其他业主投诉,则立即停工清场。今后该单元的所有加班申请将不再审批。3.2 相关规定4.1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4.2 物品放行管理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