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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酒店综合办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一、酒店档案管理工作的原则;(一)集中保管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严守酒店秘密原则;(三)方便查询使用原则;二、酒店档案资料的统一管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其任务如下:(一)掌握立卷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保管酒店的文书档案;(三)为酒店领导和各部门提供利用档案;三、立卷范围(一)酒店重要的证明和证书材料;(二)酒店出资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职称;(三)酒店同外界来往的重要信函原件;(四)酒店重要会议的记要材料;(五)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通知、决定、决议、批示、条例、规定等文件材料;(六)酒店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七)其他有保存价值的重要
2、文件材料、主要的工作经验材料等。四、立卷要求(一)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二)全部案卷组成后,统一登记,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三)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组卷和编目;(四)遵循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五)归档的文件中,所有文件的种类、份数均必须齐备完整。五、保管场所(一)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办公室内妥善保管;(二)酒店分散保管的档案资料,由各部门妥善保管;(三)各部门保管的档案文件内容及位置记录要适时报办公室。(四)档案资料的借阅要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重要档案要经过综合办公室经理签字后才能够借阅。(五)没有酒店领导签署的特别批示,严格禁止任何人将酒店档案资料带出酒店。(六)借阅档案人要爱护文件,严禁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档案,未经综合办公室经理批准,不能复印档案资料。(七)档案的销毁:对于到期的档案材料,由保管单位主管经理牵头,会同档案管理人员,在征得综合办公室经理同意后,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