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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类股份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合规风险,推动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投资企业。本办法所称控股投资企业,是指公司全资或控股的投资企业,以及公司受托管理的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
2、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第四条合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支部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二)坚持全面覆盖。坚持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控股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三)坚持分级管理。公司、控股投资企业严格落实本级合规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同时下看一级,加强对下一级
3、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四)坚持权责清晰。按照业务由谁主管,合规由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权责,各部门、各控股投资企业负责本单位经营管理和业务范围内的合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五)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第五条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应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一节公司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本企业(板块)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合规管理流程,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
4、理各环节,并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职权范围内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第七条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公司党群工作部在党委领导下,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合规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第八条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风险合规部具体开
5、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第九条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批准合规管理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第十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审议风险合规管理重要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公司分管法
6、律合规工作领导为合规管理负责人,全面组织协调本公司(板块)合规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本公司(板块)合规风险管控。第十三条公司设首席合规官,由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风险合规部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合规管理工作计划;(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合规意见,牵头应对公司重大合规风险事件;(三)领导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四)指导公司各部门、控股投资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五)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汇报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六)组织起草公司合规管理年度报告;(七)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
7、十四条公司风险合规部作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起草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工作报告等;(二)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规则变化,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和风险应对;(三)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组织开展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对重大事项提供合规咨询;(四)具体负责与公司直接相关的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洗钱、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等专项合规管理工作,牵头完成公司投资并购业务涉及的反垄断申报等专项合规管理工作;(五)指导控股投资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工作,根据
8、董事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六)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合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移交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组织或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七)组织开展合规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八)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合规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将合规要求嵌入本部门经营管理各环节,主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及时向公司风险合规部通报风险事项,妥善应对合规风险事件,组织或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及整改。第十六条公司纪律检查部和负责审计、巡视、监督追责等职能
9、的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并按照公司监督体系管理要求,协同推进监督工作。第十七条公司倡导全员合规。全体员工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依法合规履行本岗位职责,履职过程中主动识别、报告、处置合规风险;(二)掌握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对自身履职行为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三)主动接受合规培训,加强合规学习,自觉抵制并主动举报违规行为;(四)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十八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设置1名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公司风险合规部业务指导和培训。第二节控股投资企业第十九条公司、控股投资
10、企业提名/委派的董事、监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落实合规管理要求。第二十条控股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分管法律合规负责人作为本企业合规管理负责人,全面组织协调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控股投资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未设置总法律顾问或首席合规官的,相关职责由分管法律合规负责人履行。第二十一条控股投资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工作。法律合规管理部门是本企
11、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不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牵头推进需要跨部门协调的合规管理事项,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合规审核和支持。第二十二条控股投资企业明确国资监管合规管理体系责任对接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合规风险识别、评估;(二)跟踪督查本单位合规管理工作;(三)向公司报送本单位有关合规信息;(四)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控股投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责任对接部门应设置一名合规管理对接责任人,负责与公司的日常合规管理沟通、联络等信息传递和报送工作。第二十三条控股投资企业按照合规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外部监管实际,主要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一)建立完善本企业合规管
12、理体系;(二)制定本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及重点业务领域合规管理专项制度或指南/指引;(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处置,按要求报告合规风险;(四)健全本企业制度体系,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环节,建立合规审查机制;(五)建立健全合规考核、评价、报告制度;(六)指导、督促实体运作的所属投资企业建立完善合规管理工作体系;(七)组织开展合规培训与宣传,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八)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职权范围内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九)具体负责与本企业直接相关的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洗钱、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等专项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十)其他合规管
13、理工作。第二十四条控股投资企业应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本企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第三章制度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结合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以合规管理办法为核心、各领域规章制度为基础,覆盖全面、分级分类、管控有效的合规制度体系。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针对反洗钱、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招投标管理、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管理制度或指弓I。第二十七条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八
14、条强化境外业务的法律合规管理,公司和开展境外业务的控股投资企业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深入研究境外业务涉及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规则,全面掌握禁止性规定,明确境外业务的红线、底线;(二)健全境外业务合规经营的制度、体系、流程,重视开展项目的合规论证和尽职调查,境外重大项目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依法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管控,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三)定期排查梳理境外业务的风险状况,重点关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大额资金管控和境外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妥善处理、及时报告,防止扩大蔓延。第四章运行机制第二十九条公司风险合规部于每年年初拟定合规管理工作计划,经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委
15、员会研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风险合规部负责推动实施。第三十条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公司、控股投资企业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合规风险特征和经营管理实际,全面系统梳理合规风险,建立并更新本企业合规风险库,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合规审查机制,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对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实施一票否决。重大决策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或总法律顾问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意见。第三十二条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应设置合规审查专
16、岗,由业务及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履行合规审查及合规风险防控职责。合规审查专岗依托公司现有业务审批流程和固有节点,根据各自管理职能,对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进行集中合规审查,并开展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及应对处置。第三十三条公司、控股投资企业负有合规审查职责的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结合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工作定期对合规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本企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第三十四条加强合规风险应对,发生合规风险的,及时制定应对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对于确定的高风险领域,定期开展风险应对穿行测试,确定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第三十五条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