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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下文简称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快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恢复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因公路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损害及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
2、告和处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公路条例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122相关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其他相关应急预案。1.3 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科学应对严格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采用科学的办法和先进的手段,保障公路交通持续安全畅通。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果断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
3、并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133条块结合,协同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以市人民政府为主,交通主管部门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立即组织指挥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和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联动部门按指令予以指导协调、联动到位。13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公路突发事件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处置能力。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
4、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包括因台风、浓雾、雪灾、道路结冰、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安全事件等可能导致的公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等事故灾难。本预案与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1.5 公路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n级)和一般事件(IV级)。1.5.1 特别重大事件(I级)导致公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24小时以上。152重大事件(11级)导致公路毁坏、交
5、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153较大事件(In级)导致公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154一般事件(IV级)导致公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应急处置时间在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注: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基数,“以下”不含本基数(下同)。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组织体系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8个应急救援工作组。组织网络结构图如图1所示。指挥部副总指挥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6、组图1组织网络结构图2.2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2.3 .1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222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IV级应急响应,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事故调查和评估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划、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上级预案启动时,按照上级指挥部的指示开展救援工作。2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
7、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民政局,供电公司及相关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进行调整。224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负责事故中涉及的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2)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的报道工作及舆论引导。(3)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处置工作。(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路分中心、执法大队、港航分中心及其他交通资源参与人员的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
8、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中断公路的抢通;组织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5)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综合协调等;配合做好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引发的公路运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6)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治安、警戒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公路畅通;配合政府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核实事故死亡人员身份;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7)市卫健委:负责组织现场抢救及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和防疫工作,确保医疗工作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参加
9、相关事故调查。(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及周边大气、水环境监测工作,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提出污染物、有毒有害物的处置的建议,参加相关环境污染事故调查。(9)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公路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期间的气象预报;建立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对台风、暴雨、大雾、道路结冰、雪灾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通告”。(10)市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和拨付。(Il)市民政局:负责获救人员临时安置(负责遇难者遗体善后处置工作)。(Il)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灭火与救援行动;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后的事故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
10、及其他综合应急救援工作。(12)其他相关部门: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13)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1.3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电话:0513-87539008),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2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负责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3
11、)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做好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开展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4)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预案中的职责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1.4 应急救援工作组1.4.1 救援保畅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救援组织组成,由市公安局牵头。主要职责:根据事件性质,组织协调消防、武警等警力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绿色救治通道等工作。242技术专家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家及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指挥员组成,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为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1.4.3 公
12、路抢修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组成,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抢修、抢通中断的公路和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24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单位组成,由市卫健委牵头。主要职责:负责公路突发事件现场受伤人员救治工作;负责和医疗部门取得联系,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治疗。1.4.5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组成,由市发改委牵头。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资金、救援物资的筹集和应急物资库的建立。246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组成,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职责:组织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1.4.7 事故调
13、查组由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牵头部门,其他相关单位做好配合。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1.4.8 善后处理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各项善后工作。3 ,预防与预警3.1 信息监测3.1.1 预警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及职责要求,加强对引起或可能引起公路突发事件的危险源、自然灾害(如气象、水文等)等相关信息的监测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交
14、通运输局:提供事件所在地风险源信息。其他来源:其他有关机构等通报的公路灾难信息。3.1.2 预警信息内容公路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全市区域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和性质、预警起止时间、预警级别、可能影响区域(场所)、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自防自救措施及发布部门等。3.2 预警分级及发布依据突发事件分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预警(I级预警)、重大预警(11级预警)、较大预警(In级预警)、一般预警(IV级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预警信息发布实行严格的审签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预警信息:红色(I级)、橙色(11级)和黄色(In级)预警信息程序发
15、布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发,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涉及到跨地区的,应向相邻地区通报。视情可采取电话、短信、视频会议、明传电报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报送。蓝色(IV级)预警信息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 .应急响应4.1 应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4.2 先期处置(1)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切断事件传播、扩大的渠道与途径,紧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救助受伤人员,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态升级,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以救援突发事件现场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3)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启动应急准备和先期处置工作,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工作。4.3 分级响应W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