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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法加强对辖区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清理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逐步实现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小型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方案制定如下: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清理整顿的范围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主要为具备一定规模、未纳入规范管理的小型经营单位。(二)主要内容1、依法设立情况: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是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2、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为经
2、营者创造合法的经营条件,推动市场主体稳定发展。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7日一6月300)召开全镇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清理整顿工作的目的、重要意义、总体安排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清理整顿工作以村为单位,对照初步排查出的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名单,逐一宣传、落实到位。同时,要对本村、本部门监管范围内的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再进行一次核查,查漏补缺,做到全覆盖。(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一7月15日)以各村为主,各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清理工作,对具有一定经营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通
3、过教育、引导,督促其依法、守法经营,符合办理证照条件但尚未办理的,要引导其补办证、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取缔的经营单位,本着“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行查处取缔。凡符合条件的小型生产经营单位,要求在动员大会召开后的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S)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一7月31日)各村、各部门对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镇政府。区政府将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对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察部门要将考核情况
4、纳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底前)巩固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针对问题改进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条块结合的片区责任制监管和责任人监管模式,建立长效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逐步实现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和市场监管工作精细化、常态化。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三江工商所、国欢派出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村主干为成员的全镇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小型生产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
5、作的领导和总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包片党委的优势,并抽调专人负责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同时,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村民委员会设立信息员,设置投诉举报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并及时对举报对象予以调查处理。(S)严肃纪律,依法行政。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各村、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6、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坚持依法行政;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接受被整顿对象的吃请、送礼以及谋求不当利益,严禁有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发生;对拒绝、阻碍依法清理整顿工作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请求协助,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四)完善制度,确保实效。要坚持信息通报制度,各村、各部门要于每周四下午4:OO前,将一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督查制度,区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的小型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部门应参与而未参与查处取缔工作,或在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政策标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