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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子三角关系指当父母发生冲突时,子女主动或被动卷入其中以降低或转移焦虑与紧张,从而形成的“父亲子女母亲”三人关系。通常包括三大类和六亚类,与儿童青少年的内外化行为问题等密切关联。在有关亲子三角关系的发生特点及其影响是否具有性别一致性的问题上,既有研究结论尚存在分歧。这可能与人口学变量的差异和性别角色观念的变迁等因素有关。国内大陆在该领域的研究近乎为零。未来需通过开展本土研究,细化人口学变量和综合运用多种测量方法与指标等厘清该问题。关键词亲子三角关系性别差异代罪羔羊亲职化跨代联盟作为一个心理学术语,“亲子三角关系”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著名心理治疗专家BOWen于1966年提出。BOWen在治疗精神
2、病患者的临床工作中发现,家庭是一个情绪系统,而三角关系是维持家庭情绪系统稳定的最小单位。当父母因争吵、冲突而关系紧张时会不自觉地将子女牵扯进来,或子女会主动介入其中,以减缓紧张与焦虑、恢复家庭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期间亲子三角关系便形成了。Bowen的先驱性工作开启了日后诸多学者对亲子三角关系的探讨。国外既有相关研究通常是基于Bowen的定义而展开的。国内台湾学者则认为亲子三角关系是指父母在面对紧张与冲突时,采取拉子女进入其婚姻关系的策略来维持婚姻关系的平衡。与Bowen的界定相比,后者忽略了子女主动卷入父母冲突的情况,因此国内有学者更倾向于使用Bowen的概念。本文认为上述两种定义均是从功能的角
3、度对亲子三角关系进行了描述,而非是对亲子三角关系的清晰界定。鉴于此,在综合既往研究资料的基础上,本文对亲子三角关系作了如下界定:亲子三角关系指当父母发生冲突时,子女主动或被动卷入其中以降低或转移焦虑与紧张,从而形成的“父亲子女母亲”三人关系”。亲子三角关系通常包括三大类(代罪羔羊、亲职化和跨代联盟)和六亚类(支持性迂回、攻击性迂回、情绪性亲职化、功能性亲职化、固定联盟和非固定联盟)。代罪羔羊指父母联合起来照顾软弱或生病的子女(支持性迂回,譬如“当爸妈争吵时,我发现自己会比平常得到更多的照顾”),或者联合起来管教有问题行为的子女(攻击性迂回,譬如“当爸妈吵架时,我就倒霉了)。亲职化则指亲子间角色
4、的倒转,子女忽视或压抑自我的情感和需要,转而承担原本应由父母承担的照顾家人情绪(情绪性亲职化,譬如“当爸妈争吵时,我常常会安抚他们的情绪”)或生活(功能性亲职化,譬如“当爸妈争吵时,我就需要承担洗衣或做饭等家务”)的责任与角色。跨代联盟指父母发生冲突时子女与父母中的一方结盟对抗另一方,可分为固定和非固定联盟。前者指子女长期稳定地与父母中的一方结盟(譬如“当爸妈争吵时,我只会帮其中一个人讲话”);后者则指子女有时与父亲结盟,有时与母亲结盟(譬如“当爸妈争吵时,我有时站在妈妈一边,有时站在爸爸一边上述关系模式虽然可以暂时缓解父母间的紧张状态,维持家庭系统的稳定,但是当子女的卷入成为一种固定模式,致
5、使父母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子女身上从而阻碍问题的解决时,三角关系就是有害的。之后的一些实证研究亦表明亲子三角关系能够显著预测子女的情绪失调、内外化问题行为以及同伴关系不良等。因此亲子三角关系问题逐渐引起研究者的关注。既有文献显示,在有关男孩还是女孩更易卷入亲子三角关系,卷入的类型是否不同,以及卷入亲子三角关系对男女儿童心理与行为的影响是否一致的问题上,研究者迄今仍持不同见解,国内大陆在该领域的研究则极为匮乏。厘清上述问题不仅是科学揭示亲子三角关系的发生特点,系统开展亲子三角关系领域基础性研究,构建更具解释力的亲子三角关系理论的内在要求,而且其所获研究发现有助于提高家庭与儿童发展实践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6、和有效性。此外,开展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差异研究也能够进一步丰富性别差异心理学的研究内容和实证资料。鉴于此,本文拟对现有亲子三角关系性别差异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与整合,分析其结论存在分歧的原因,并进而展望未来研究的方向,以期抛砖引玉,促动国内该领域的研究进展。1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20世纪80年来以来,有关亲子三角关系性别差异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领域:一是亲子三角关系发生特点的性别差异。该领域主要涉及不同性别的子女卷入亲子三角关系的程度和类型是否相同的问题,其中国内的研究主要考察的是卷入类型的差异;国外的研究则主要关注的是卷入程度以及跨代联盟的差异;二是亲子三角关系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的性别差异。
7、在男孩还是女孩更易于卷入亲子三角关系的问题上,既有研究结论尚存在分歧。譬如,VUChiniCh等(1988)针对美国322岁的被试的研究发现,男孩更易卷入父母冲突。Buchanan等(1991)以美国1018岁青少年为被试的研究表明,女孩更易卷入父母冲突。卷入类型的性别差异问题也尚未获得明确结论。张虹雯和郭丽安(1999)以台湾完整家庭的儿童为被试的研究发现,男孩比女孩更容易成为代罪羔羊,但在跨代联盟与亲职化上无显著性别差异。Bell等(2001)以美国和日本青少年(1119岁)为被试的研究表明,女孩更可能作为母亲的盟友卷入父母冲突,男孩则更多以代罪羔羊的形式卷入其中。目前,仅有几项研究考察了
8、亲子三角关系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的性别差异问题。譬如,BUehIer等人(2009)以美国6年级儿童(1114岁)为被试的研究发现,亲子三角关系能够通过外显行为问题而作用于同伴拒绝,且性别在其中不起调节作用。Etkin等人(2014)的研究显示,在那些卷入亲子三角关系程度较高的青少年中,当父母温情得分均较低或较高时,男孩会表现出较高的外显行为问题,然而,当母亲温情得分较低,而父亲得分较高时,女孩会表现出较高的外显行为问题。由于所考察的结果变量不同,所以尚无法对其研究结论的一致性进行比较。2研究结论存在分歧的原因2.1 人口学变量的差异那些报告亲子三角关系存在性别差异的研究,其被试的年龄跨度一般较大
9、,譬如,Vuchimch等(1988)的被试年龄范围为322岁,Bell等(2001)的为In9岁,郭孟瑜(2003)的为1318岁;而那些没有发现性别差异的研究其被试年龄往往集中于某一阶段,例如,柴芬兰(2007)的仅为高中生(1518岁),Buehler等(2009)的仅为6年级学生(1114岁)。因此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差异可能具有发展性特点,即随年龄的变化而变化,然而既有研究并未对此问题进行探讨。BOWen认为(1978)家庭中的长子和最年幼的孩子更易卷入父母的冲突。因为长子更有可能承担起维护家庭稳定的责任,而最年幼的孩子往往与父母的亲密度更高。另外,独生子女与长子相似,其交往对象多是成
10、人而非兄弟姐妹,同时独生子女与父母关系更亲密,因而更易成为父母冲突的焦点。在面对父母冲突时独生子女也缺乏手足的情感支持,因而受到影响的可能性更大。郭孟瑜(2003)的研究进一步表明,那些排行中间的男生,其跨代联盟的程度显著高于排行中间的女生。未来研究有必要在考虑子女数量和出生顺序效应的情况下,进一步深入考察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差异问题。尽管关于子女的性别构成的研究资料极为匮乏,但有研究表明,女孩卷入亲子三角关系的类型受到家庭中是否有男孩的影响,在没有男孩的情况下女孩更易作为代罪羔羊被卷入亲子三角关系,然而绝大多数研究并未关注该变量的影响。的研究考察的是双亲家庭的被试,有的考察的是单亲家庭的。这也
11、可能是导致结论存在分歧的缘由之一。有资料表明,离异家庭更易形成跨代联盟,而完整家庭更易出现亲职化情况。然而,家庭结构与子女性别对亲子三角关系是否存在交互作用,其表现形式如何的问题尚不清楚。2.2 测量方法不一致总体而言,现有研究主要采用了家庭录像观察、家庭访谈、多主体报告或者儿童青少年自我报告的方法;测量指标上(见表1)有的采用的是卷入程度,有的测量的是卷入类型,有的测量的是六大类,有的测量的是三大类,而有的仅测量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类型,因而测量方法的差异也可能是既有结论存在分歧的原因之一。譬如,VUChimCh等(1988)采用家庭录像法的研究表明女孩更易卷入父母冲突,而BUChanan等(
12、1991)采用多主体报告的研究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在测量指标方面,杨阳(2011)的研究显示男生的固定跨代联盟、攻击性迂回得分较高,但在其他维度上性别差异均不显著。然而绝大多数研究只简单区分了代罪羔羊、跨代联盟和亲职化三种类型,而并未细致考察固定与不固定跨代联盟、支持性与攻击性迂回、情感性与功能性亲职化的区别。2.3 性别角色观念变迁的影响尽管现有文献没有考察性别角色观念与男女儿童青少年卷入亲子三角关系的联系,但是通过比较台湾学者的研究(国外2001年之后的研究多考察亲子三角关系与社会适应的关系,而没有关注亲子三角关系发生特点的性别差异,而国内大陆的有针对性的研究仅有1项)可以发现,2003年之
13、前的4项研究中有2项研究报告了显著的性别差异,而之后的6项研究中有5项均发现性别差异不显著。有资料显示(林吟鸿,2011)在急速的社会变迁之下,台湾民众的性别角色观念愈来愈趋于现代,不论在工作或者家庭中,多数人抱着性别平等的态度。因此,上述研究结果的前后差别可能与家庭成员的性别角色观念的变化有关。这提示我们后续研究有必要在考察该变量的发展变化的前提下,进一步探明男女儿童卷入父母冲突的程度与方式。3研究展望3.1 系统开展本土研究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家庭观念的变迁,我国夫妻间的冲突和矛盾不断显现,离婚率持续增加。亲子三角关系将成为我国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不可忽
14、视的现象。此外,文化背景作为宏观因素可能会影响亲子三角关系发生特点及其影响。然而既有关于亲子三角关系的描述和实证研究主要来自美国家庭和台湾样本。众所周知,以个体主义为特征的西方社会强调个体与家庭的自我分化,界限模糊会导致个体的适应不良。台湾与大陆虽然同源于儒家传统文化,强调孝道和个体对家庭的责任,但是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由于受美国和日本文化的影响,台湾文化正日渐脱离中国传统文化的轨道,与大陆的文化价值观表现出实质性的差异,因而其所获研究结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大陆文化背景中的家庭,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差异是否具有文化普遍性和特异性问题仍有待探讨。其次,中国社会有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和农村家庭的生活
15、环境、结构、子女数量、性别角色观念等均存在较大差异,因而亲子三角关系的特点及其对儿童青少年影响的性别差异可能会因地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然而迄今尚未有研究探讨这一问题。未来研究中,开展和加强亲子三角关系的本土研究,并与不同文化和种族背景下的研究发现进行系统比较,将会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3.2 改善亲子三角关系的测量方法以及性别差异的分析方法如前所述,由于被试年龄、家庭中子女数量等因素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文化背景下的研究所揭示的结果也表现出分歧性和复杂性。若要厘清不同性别儿童青少年亲子三角关系的发生特点及其影响,未来研究需细化上述人口学变量,考察它们与被试性别的交互作用。此外,基于测量方法与指标的
16、差异所导致的分歧,未来研究需要对亲子三角关系的概念进行统合,提出成熟一致的测量体系,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测量方法,从而得出更为易于比较和清晰的结论。此外,性别差异不仅体现在平均数上,而且体现在组内变异上,即男性群体内的变异与女性群体内的变异是否存在差异。然而,既有研究对亲子三角关系性别差异的分析主要是基于平均水平的比较,而忽视了对组内变异的分析。这不利于全面、客观、深入地认识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特点。通常采用方差比为统计量的组内变异分析能够进一步揭示男性和女性群体孰的内部变异更大的问题。此外,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元分析的广泛应用为研究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差异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随着研究数量的增多,未来研究可采用该方法系统考察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效应问题。33考察亲子三角关系性别差异的发展变化亲子三角关系的性别差异可能存在年龄差异,譬如张虹雯(1999)对小学儿童的研究表明男孩更易成为父母争吵的代罪羔羊。而郑淑君(2002)对初、高中生的研究结果显示亲子三角关系无显著性别差异。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