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699406 上传时间:2024-01-1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2.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时期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第三条评定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场),坚持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合理布局、动态管理的原则,突出适度规模、集约经营、管理先进、效益明显、带动小农的基本特征,逐步形成镇乡均有省级示范场的高质量

2、发展格局。第四条对获评为省级示范场称号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扶持。第五条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省级示范场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六条评定的省级示范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主体明确。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被评定为市(州)级示范场;连续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生产经营5年以上;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二)规模适度。体现家庭经营的“魂”,根据生产条件、家庭劳动力、作物品种等合理选取最佳规模。从事粮油种植的,种植面积山区200亩左右、丘区350亩左右、平坝区500亩左右,稻鱼综合种养山区100亩左右,丘区150亩左右,平坝区200亩左右;其他经济作物种植的,面积5080亩;

3、从事养殖业的,常年存栏生猪500头左右、肉牛100头(其他畜禽按猪当量计算),水产养殖50亩左右;从事三产融合的,农业产值不能低于三分之一;其他产业或种养结合、间种套养、设施农业等经营方式的,农场年产值须达到100万元以上。(三)集约经营。家庭农场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拥有高素质农民省、市级调训合格证书;农学大学生或拥有农业技术专利、取得农业技术职称资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或农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从事农业时间;农场基础设施完备,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50万元;生产的农产品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拥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之一的优先评定。(四)

4、管理规范。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未在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有合法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土地集中联片经营不低于70%;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土地利用、废弃物处理排放等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农场经营记录;农场标识标牌清晰,场所布置整洁有序。(五)效益明显。农场经营连续三年盈利;土地产出率超过8000元/亩(粮油类放宽至3500元/亩),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城镇职工收入水平。(六)带动力强。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农一体、产业融合等发展模式,对周边农户起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精准脱贫户共同富裕的优先评定。第三章评定程序第七条符合条

5、件的家庭农场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报。经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合格后,农业农村厅协同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对拟评定为省级示范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农业农村厅发文公布年度省级示范场名单,授予“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第八条申报省级示范场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表。(二)家庭农场及农场主征信证明;市(州)级示范场证明文件复印件;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土地流转合同及经营规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相关学历证书和反映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图像等。(五)农业生产技术规程、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农产品产

6、销记录、财务收支记录(或会计记账本)证明材料。(六)近三年的家庭农场会计报表;对周边农户的示范引领带动证明材料。(七)相关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第四章管理监测第九条省级示范场实行动态管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监测一次,监测结果逐级报送农业农村厅;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适时进行监测和抽查。经监测、抽查,发现不符合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条件和省级示范场评定条件的,取消省级示范场资格。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省级示范场资格,且在3年内不得再申报:(一)连续两年未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二)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三)拒绝配合监测或者不按规定提供监测材料的。(四)发生较大及以上农

7、产品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事故的。(五)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造成较不良社会影响的。第十一条被取消省级示范场资格的家庭农场,不得悬挂或应用有关省级示范场的标牌或称号。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市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参照本办法,完善本级示范场评定和奖补办法,形成上下贯通的示范评定和政策体系。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L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表2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汇总表3 .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表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表农场名称农场主姓名农场主身份证号农场主手机号码农场详细地址市(州)县(市、区)镇(乡)村组农场主文化程度家庭人口(人)土地

8、流转面积(亩)土地流转剩余年限(年)是否有注册商标是否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有机;口绿色;口地理标志主营产业生产经营规模(亩/头/只/个)经营方式口纯种、养;口间种套养;口三产融合;口设施农业从事农业规模生产获得财政扶持情况(年份、金额)上年农场产值(万元)上年农场净利润(万元)上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农场累计投入(万元)长期雇工(人)带动小农(户)带动小农方式口农资服务;口技术服务;口农机服务;口销售服务农场主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家庭农场主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承诺签字:年月日县(市、区)农业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州)农业部门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汇总表(2021年

9、度)2三mt摊农场H本冏兄勘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盾兄绣有注AS标认证农礴本情况三Stt业三r年叔年Ja=il三模(由头只/个)was际)三潘明(标)年京庭S三(阮)计投入际)S三三t三M农(户)三w市州昙(市、区)乡箔村三步品c顿神品三E号领七三tIJlc三(八)i三SI(八)iAiS(亩)i三除朕例(年)养W3tt畸辎辎琳月演三l傩啮尚S兄1年份、询rs杉娘期5姐是是三5116225格称1868522532538188250100302.612()552020.10标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表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农场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创建时间注册类型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商标

10、注册(个数)农产品质量认证(是或否)上年农场收入(万元)上年农场支出(万元)上年农场净利润(万元)土地流转年限(年)年租金(万元)主营产品农产品1种植或养殖规模(亩、只、头)农产品2雇工常年雇工人数(人)临时雇工人数(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带动小农户数(人)带动小农户方式口农资服务;口技术服务;口农机服务;口销售服务省级示范评定时间(年)获得财政扶持情况(年份、金额)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农产品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事故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家庭农场主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承诺签字:年月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测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监测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