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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小(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根据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坚持儿童为本、双向衔接、系统推进、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质量。二、主要目标通过学习培训、遴选试点、教研提升、全面推广等途径,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
2、育,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更加科学,幼小协同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基本形成。二、主要任务(一)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将入学准备教育有机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育教育工作全过程。教师要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过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不得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幼儿园教师要注意观察,了解每一名幼儿,要主动会同家长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教育,使每一个孩子都能顺利
3、地、愉快的度过幼小衔接阶段幼儿园集体生活。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小衔接的意义,把握入学准备需要全程准备、长线准备,并贯穿至整个学前教育阶段。同时,应根据大班幼儿即将进入小学的特殊需要,围绕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进入小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实施科学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入学准备教育。(二)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按照教育部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
4、,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应尊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学习发展规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三)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幼儿园和小学要定期举办幼小衔接小幼衔接家长会,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把家长作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要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方面的困惑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提前学习小学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小学积极配合幼儿园做
5、好衔接,与试点幼儿园联合举办小幼衔接专题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小学的衔接课程、特色体验活动等,增进家长对小学的了解,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入学准备工作。在新生名单确定后至入学前,及早建立信息平台,提前开展家校配合工作,及时将入学相关信息和要求告知家长。通过走访、电话、家长会等方式了解学生,加强家校配合,形成教育合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四)开展联合教研。对小学校长教师、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建立联合教研机制,强化园本教研、校本教研活动。将幼小衔接纳入片区联动教研范畴,定期举行专项调研与专题研讨活动,大力推广幼小衔接的典型经验,定期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农村薄弱园、校,保障农村幼儿园去小学化和小学零
6、起点教学落到实处。小学要合理配备低段师资,选择有班级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定期与试点幼儿园开展小幼衔接教研活动,组织一年级教师定期观摩幼儿园一日生活,了解幼儿园课程内容和幼儿学习方式。利用暑期进行一年级教师专项培训I,让教师了解小幼衔接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学习习惯,为采用适合学生的教育方式做准备。(五)强化培训指导。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幼小衔接专项培训方案,加大对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的宣传培训力度,将幼小衔接教育纳入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新入职教师培训和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I。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引导教师有针对性
7、地帮助儿童做好身心、生活、社会、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和适应教育,切实提高园长(校长)、教师科学实施幼小衔接的能力。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23年6月底前)。成立幼小衔接工作领导组,完成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园(校)的遴选及专家团队的组建工作。(二)实验阶段(2023年秋季学期一2024年6月)。2023年6月底前,试点区、园(校)同步开展工作,完成幼小衔接工作部署及教师培训等工作。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幼小衔接实验区、试点园、试点校进入实验阶段。(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春季学期起)。采取实践探索与总结交流同步推进的方式,及时宣传推广实验区、试点园(校)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实验区和
8、试点园(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四)全面推行阶段(2024年秋季学期起)。幼儿园、小学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订市、县(市、区)幼小科学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推动、教研指导、幼儿园和小学主动衔接、家长配合、督导检查的工作局面。(二)开展实验区、试点园(校)建设。开展幼小衔接省级实验区、试点园(校)遴选工作,共遴选10个幼小衔接实验区、100个幼小衔接试点园、100个幼小衔接试点校。每市推荐12个县(市、区)申报省级幼小衔接实
9、验区,没有列入省级实验区的,每个县(市、区)分别选择12所幼儿园、小学申报试点园、试点校。各市、县(市、区)要逐级设立幼小衔接实验区、试点园(校),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三)成立专家团队。吸收高校、教科研人员、骨干园长(校长)、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等专业力量组建省级专家团队,为实验区、试点幼儿园和小学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市、县(市、区)也要逐级组建专家团队。各市要积极推荐高校专家、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骨干园长教师等充实到省级专家团队中,每市推荐1一3人。(四)编写指导手册。组织专家依据指导意见编写幼小衔接指导手册,分幼小衔接的基础知识、幼儿园篇、小学篇、家庭篇等四个方面,以问答的
10、形式具体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幼儿园、小学、家长宣传和学习使用。(五)加大治理力度。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长效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方式,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小学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存在小学化、非零起点教学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园长、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名目开设幼小衔接班,严禁对3-6岁儿童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安排教育活动,不得开展以知识技能为主的强化训练;不得组织幼儿参加与小学教学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代任何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六)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双月调度和通报机制,及时跟踪了解实验区、试点园(校)的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实验任务,达到实验效果。各市将科学做好幼小衔接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幼儿园、小学年终评估和办园(学)行为督导、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及幼儿园年检等工作中。各市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