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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课程建设规划(20132016年)(讨论稿)课程建设是高等院校的基础性工作,是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根本任务之一。课程教学是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和素质的重要途径。加强课程建设是有效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做好课程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为指导,以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在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深化教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教育创新。通过改革教学方式和管理方式,从而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二、建设目标计划用三到五年时间,建设一批
2、能反映苏州理工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水平,能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的精品课程,其中建设校级精品课程35门,学院优秀课程12门左右,在此基础上积极努力,力争在省级精品课程上取得突破。三、课程体系结构建设课程体系结构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框架和实现手段,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的课程体系结构是课程建设的基础,以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课程体系结构设计,是实现课程建设的首要任务,而各专业的核心课程(群)的构建与确定,是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实现学生学科素质培养的重要手段。学院计划对各专业所开设的相关课程,按照课程功能及作用,通过专家论证
3、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各专业的核心课程(群)。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二级,即:学院一级、下属各院部一级构架的核心课程体系结构,即:学院级的核心课程和下属各院(部)级的核心课程,其中:核心课程分成三种课程性质:一是通识教育基础课,二是专业学科基础课或实训课程,三是专业骨干课程(群)或实训实习课程。四、建设思路确立目标,分级建设,择重支持,滚动进出。课程建设以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或实训课程为主,兼顾学科与专业分布,要求下属各院(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结合专业建设目标,在理清本专业建设思路的前提下,认真制定下属各院(部)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成果分为三层: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学
4、院优秀课程。课程建设类型分为三级:一级建设为重点课程建设;二级建设为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三级建设为精品课程再建设。同时鼓励学院教师开展网络课堂建设。学院级重点课程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已有一定基础的通识教育基础课;第二类是受益面广的学科专业基础课或实训课程;第三类是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骨干专业课程(群)或实训实习课程;对于这三类重点课程学院将在加大建设投入的基础上,有目标、分阶段进行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各学院(部)应对照教育部关于精品课程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主要从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着手,制订建设规划,每一项指标要有专人负责落实,以实现各项指
5、标的顺利完成。课程建设实行负责人负责制。为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在组织管理上实行教务处宏观管理,下属各院(部)监督指导,课程建设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的体制。学院教务处的主要职责在于经费支持、政策保障、年度检查和组织验收,课程建设的过程和重点在下属各院(部)。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3年。五、建设内容1、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负责人具有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并且在苏理工每年都承担了完整的教学任务,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条教师担任:(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并且讲师职令二年及以上的教师;(3)具有硕士学位的讲师,并且讲师职令四年及以上的教师;主讲教师应以副教授和具有丰富教学
6、经验的讲师为主。通过课程的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建设。要准确定位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3、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4、教材建设。课程教材应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课程主讲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教改成果编写有特色的教材和教
7、辅材料。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数字化教材。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建设。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建设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实训)课程。6、网络课程和立体化数字教学资源的建设。要求所有建设课程均完成网络课程的开发与建设。通过建立立体化数字教学资源,实现课程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共用,实现网上教学平台的师生互动。7、激励和评价机制的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课程建设。通过课程建设,鼓励建立并形成本课程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六、建设工作安排1、课
8、程建设准备工作(1)理顺课程体系:各下属院(部)在专业论证的基础上理顺课程体系,明确各专业核心课程。在完成下属院(部)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相关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人员名单。在形成下属院(部)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推荐学院级核心课程。(2)建立学院级核心课程:在各下属院(部)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产生学院级核心课程。2、课程建设专项具体要求包括:(1)网络课程建设:建立各门课程的网络课程,包括网络资源、师生互动平台等。完成网络课程建设将成为优秀教学质量奖、教学质量A级等评审,以及教学质量考评奖励一等的必备条件之一。(2)重点课程建设:在学院级核心课程评选的基础上,视课程
9、的条件与基础,逐步分阶段立项建设,一般建设周期为2-3年。通过中期检查、滚动淘汰进行建设,建设期满,将对各类课程建设的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3)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点:参加学校相关评审,争取计划单列。建设时间与周期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4)精品课程再建设:被评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根据学校的课程建设政策给予两年的再建设周期,以期向更高一级精品课程冲刺。3、课程建设成果(1)网络课程建设奖励:在每年的10月份左右开展网络课程建设的确认和评比。课程组和任课教师按要求自主开展网络课程建设,通过申报并经教务处组织专家组确认,确认已完成网络课程建设的给予建设业绩分补贴,补贴期为2年。教务处组织专家
10、评选出优秀的网络课程,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2)优秀课程:对列入重点建设的课程在通过验收并获得优良等级后,经组织评审,授予优秀课程称号,并享受其相应政策。(3)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获评优秀课程称号的课程应通过继续建设,积极争取申报更高一级精品课程。对已在学校获得各级的精品课程,其骨干教师参与学院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经一段时间的建设已达到各级精品课程教学质量要求的,经学校教务处组织评审可认定为相应的精品课程。七、评审和验收1、建设和评审类型:根据申报课程建设的类型和性质,课程评审分以下几种类型进行:(1)网络课程建设的确认和评选,时间安排在每年10月份左右。(2)重点建设课程的立项和验
11、收。(3)优秀课程的评审。(4)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申报、评审和验收。(5)省、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6)省、校级精品课程的认定。2、检查和验收(1)为确保课程建设取得成效,每年学院将对各级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各有关下属院(部)负责检查、监督课程的建设进度、课程教学质量等。各课程建设组要根据建设规划进程,扎扎实实进行建设,每年进行书面总结,经所在下属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2)各课程建设项目到期后,课程建设项目组在完成各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建设总结报告和课程建设验收书,经所属部门签署意见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形成结论意见,作为后续工作的依据。(3)对建设工作不符合要求
12、、无明显效果的项目将予以警告,取消当年建设经费和业绩分补贴,停止经费投入,直至取消课程建设的资格。八、经费与政策1、网络课程建设和评比:确认完成网络课程建设的,补贴业绩分100分,补贴期为2年。学院根据完成网络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网络课程建设评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2、课程建设经费资助和业绩分补贴:一类建设项目学院重点课程建设,资助经费每年1万元,建设期间补贴业绩分360分;二类建设项目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点和三类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再建设,按学校政策资助。若从学校教务处获得直接资助,则学院再配套50%o3、学院课程建设成果经费资助和业绩分补贴:获评学院优秀课程给予经费1万元的资助,并每
13、年补贴业绩分360分,时间周期为2年(若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则停止补贴此业绩分)。获得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除按学校政策资助外,学院再配套50%o4、对于各级课程建设项目,经年度检查完成当年课程建设目标的,按学院有关文件计算业绩分,每学年核发当年业绩分的75%。对于获得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称号的,补发3倍剩余的业绩分;对于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补发2倍剩余的业绩分;对于获得学院级优秀课程称号的补发1.5倍剩余的业绩分;完成建设任务但未达到建设目标的,经评审为优良的项目补发剩余的业绩分;其它情况不再补发剩余的业绩分。5、对于获得课程成果和荣誉称号的课程除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学院将继续给予教学工作量补贴,获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在5年内享受30%的教学工作量补贴;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在5年内享受20%的教学工作量补贴;获学院级优秀课程称号的在5年内享受10%的教学工作量补贴。对于超过五年的课程建设成果,不再享受课程荣誉称号及教学工作量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