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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讲清楚病假一、用人单位能否拒绝批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批准病假。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生病确需请病假,用人单位又拒绝批假的,劳动者自行离岗就医,用人单位不得以旷工论处,不得据此解除劳动合同1。二、病假可以休多久病假休假期限长短需结合实际诊疗需要及医疗期规定来确定。实际诊疗需要是指属于需要停工治疗、停工疗养、停工休息的情形,且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疾病证明等确定。规定医疗期则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
2、定第三条的规定来确定。一是,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是,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此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患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具体操作中,实际诊疗需要的期限小于等于规定医疗期的,以实际诊疗需要的期限为准;实际诊疗需要的期限大于规定医疗期的,以规定医疗期为
3、准。三、病假工资的计算病假工资的计算涉及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计算基数可由劳动合1参见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隋艳玲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3)辽Ol民终1437号,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全文(court.gov.Cn)-该案中隋艳玲多次因病向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病假未获批准,后自行离岗就医。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隋艳玲不服从按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判决认定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同约定,也可由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对计算基数的约定不得低于相应岗位工资,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确定标准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取其中较高的。计算基数通常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
4、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与劳动者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病假长、工龄短,则系数小;病假短、工龄长,则系数大。各省(含直辖市、自治区)对计算系数的规定并不统一。以四川省为例,病假工资计算系数参照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来确定。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计算系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70%,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80%,满20年不满30年的为90%,满30年以上的为95%o停工治疗在6
5、个月以上的计算系数: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65%,满20年以上为70%o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二(计算基数21.75)X计算系数X病假天数。还有两个原则需要注意,一是病假工资如果高于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二是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o四、规定医疗期满后需要继续停工治疗怎么办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需要继续停工治疗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继续准许劳动者请病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可按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如果用人单位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按规定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支付标准继续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直至劳动者痊愈或者恰当地进行工作岗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