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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甲方(采购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供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一、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o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
2、付(一)系统总造价、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二)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o三、工期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月日进场,到年月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
3、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四、供货及安装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五、维修保养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3、保修期届满后
4、,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Q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
5、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八、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
6、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计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九、其他事宜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