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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为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掌握干部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工作状态、工作作风,按照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年终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区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处级领导干部)。二、考核内容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重点是以下三个方面:1、主要工作指
2、标:区委、区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年初确定的工作指标;本单位、本部门研究并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指标;工作人员本人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制定的工作指标。其中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指标以办事处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主。2、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以及上级的要求,本人全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3、主要工作创新:结合本职工作提出的一些好的工作思路、方法、措施被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采纳、推广、落实的。通过上述三方面工作的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和干部的日常表现,全面了解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成效,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标准。三、考核程序根据当前新冠
3、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为落实中央关于疫情解除之前“少聚集、不扎堆”的要求,今年的年度考核不再进行集中述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以及最后的量化考核成绩排名将按照系统、战线分散进行,优秀名额也将按参加考核的人数和相应优秀比例分配到各战线、各系统。年度考核的主要程序如下:1、述职。本次考核将采取书面述职的形式进行,个人述职报告将通过政府网面向全区公布。述职报告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要实事求是的总结年度工作,用实例和数字说明情况。2、民主测评。本次民主测评分7个层面进行。(1)区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测评将按照机关支部所覆盖的科室分别进行,参加人员为机关各支部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召集人为各支部的支部书记,
4、区委组织部将指定人员对民主测评全过程进行监督;(2)区机关事业人员的民主测评鉴于人员较少,将集中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机关和办事处的事业工作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3)机关行政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机关事业全体在编工勤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武装部工勤人员的民主测评由武装部党委自行组织,最终结果报区人社局;(4)办事处系统公务员的民主测评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五个办事处的全体公务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委组织部指定人员;(5)区法院、检察院的民主测评由法检党组自行组织,参加人员为全体在编人员,最
5、终结果报区委组织部;(6)卫生系统事业人员的民主测评将集中进行,参加人员为全体在编人员,召集并对民主测评进行监督的人员为区人社局指定人员;(7)学校民主测评参加人员为全体教师,由各学校党支部自行组织。民主测评包括两部分: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3、领导评价。由领导干部根据每名干部平时的一贯表现并综合干部在全区性急难险重工作中的表现给予评价。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及一般干部的述职报告要请部门、单位正职签评意见;部门、办事处正职的述职报告须由区委、区政府主管领
6、导签评意见;法院、检察院的庭长、科长的述职报告须由主管院长、主管检察长签评意见,副院(检察)长的述职报告须由院长、检察长签评意见。4、组织考察推荐。由支部牵头,针对本支部所覆盖的所有科室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干部进行考察。考察要突出干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表现,重点考察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制度,落实上级决策等方面的表现。此外,各支部还要把党员能否响应支部号召,按时参加支部活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最后经支委会集体研究,按照比例形成推荐意见,推荐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四、时间安排2024年5月底完成。五、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得分由民主测评、领导评价、
7、考察得分和加分项得分构成,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领导评价满分为100分,考察得分满分为100分,加分项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每名工作人员综合得分权重比例的量化公式为:分数=民主测评平均分数(100分)X40%+领导评价分数(100分)X30%+支部考察推荐得分义30%+加分项得分。(一)考核打分的标准1、民主测评(IOo分)(I)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档次分值:优秀为50分,称职(合格)为40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为30分,不称职(不合格)为O分,弃权的为20分。(2)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中每小项各档次分值:优秀为50分,良好为40分,一般为30分,较差为。分,弃权的为20分。(该大
8、项满分为50分,实际得分为5小项得分的平均值,即5项得分之和除以5)。2、领导评价(IOo分)领导评价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评价打分,其他干部由科室负责人评价打分。满分Ioo分,评价高100-90分;评价较高89-75分;评价一般74-60分;评价较差60分以下。3、支部考察推荐(100分)支部考察推荐将分四个评价等次进行量化打分。第一档次:拟推荐建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干部,按照应参加考核人员的18%(12%)确定人数,评分为100-90分。第二档次:拟推荐建议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等次干部,评分为89-75分;第三档次:拟推荐建议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干
9、部,评分为74-60分。第四档次:拟推荐建议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干部,评60分。4、加分项具有以下情形的可在考核总分中加分。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办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并书面推广交流的或获得市委、市政府奖励的,每次加1分;被省级以上部门推广交流的或获得省委、省政府奖励的,加3分;同一工作内容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按最高荣誉计算,不得累计加分。各类加分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分。(二)其他情况具有下列情形的工作人员分别按以下方法办理:1、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部门出现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被诫勉
10、谈话、受到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3、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4、公务员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合格及以上档次。5、涉及岗位调整的,在现岗位不足半年的,在原岗位测评。6、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本年度半年(含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7、对口支援、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
11、员,由对口支援、挂职锻炼单位按规定考核并确定等次,不列入派出单位的考核对象。对口支援、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8、试用期不满一年的,只填写考核表,不评定等次。六、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2、党群、政府及事业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分别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3、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及奖章,并按标准发放奖金;被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被确定为基
12、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要求,给予嘉奖。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晋升薪级或技等工资档次。4、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受奖励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为受奖人员。5、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七、组织机构考核组组长:考核组副组长: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考核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