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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两违”整治工作方案为持续加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包括无合法审批手续的新建、翻建、续建等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力度,促进“两违”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明确街道、社区干部在“两违”整治工作中的职责,根据2022年“两违”整治工作方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领导街道调整充实“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国土所、城建中队、街道网格队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及时研究“两违”巡查、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两违”整治办),*负责日
2、常具体事务。二、明确职责(一)巡查:1、各包社区领导负责牵头各社区“两违”巡查工作,并实行包社区工作片、社区主干、网格化队伍联防队员等,进行日常巡查的工作机制。巡查人员在巡查的过程中,要积极宣传“两违”有关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前防止发生“两违”情况;发现“两违”建筑,要立即制止并经包社区领导签字后书面向“两违”整治办报告(未报告视同无“两违”情况发生);不能制止到位的由分管领导调配组织执法部门及时执法拆除,分管领导无法执法拆除到位的立即向整治小组组长汇报并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执法方案,进一步执法拆除。2、国土资源所负责全街范围内的违法用地的巡查;涵东城建中队负责全街范围内违法建设和无合法手续
3、翻建的巡查;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所、涵东城建中队和城建站等执法部门负责对全街“两违”情况的常态化巡查工作。(二)执法:“两违”建筑建设施工时如制止不到位的,由分管“两违”整治工作的街道领导牵头组织执法部门及包片、社区干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整治,各职能部门、街道执法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三)执法标准:凡机械能够进入的,必须将底梁破坏,若属于违章加层的,对其加层部分要拆除;凡机械无法进入的,必须将顶板破坏和模板、门窗拆除等,达到不能居住为止,且执法后要保持原状,由各包社区工作片跟踪管理,防止回潮。三、督查考评与应用对开展巡查的考评由领导小组实行季考评制度,凡发现存在漏报、瞒报的,
4、由街道领导小组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对包社区工作片问责:凡发现包社区1宗漏报、瞒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诫勉教育;2宗漏报、瞒报的和1宗完成一层建设及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3宗及以上漏报、瞒报的和2宗及以上完成一层建设及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效能告诫。对社区问责:对“两违”行为初始阶段漏报的、瞒报的,一个季度发现1宗对社区主干和土地协管员扣发1个月工资;一个季度发现2宗的,扣发社区主干和土地协管员3个月工资;一个季度发现3宗或3宗以上的,扣发社区主干半年工资。对包社区领导问责:按区有关文件执行。对国土所、城管中队负责人巡查问责:按照2022年“两违”整治考评工作方案执行。四、工作要求在开展巡查和联合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人员不得为当事人说情,不得通风报信。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工作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做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奖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