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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是一种为了保障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设立的制度。根据该制度,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新安全生产法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将受到处罚。具体来说,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逾期未改正,将面临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2016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高危行业领域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和渔业生产等8个行业领域。据统计,几乎10096的特别重大事故、9596的重大事故和85%的较大事故都集中在这8个行业领域。因此,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责险已经成为这些行业领域企业的强制性商业保险。总的来说,高危行业的强制保险制度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可以促进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