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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搭建辅导员成长、示范和引领平台,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培训进修、成果推广等方式,形成一批工作经验、产出一批研究成果、提炼一批精品项目、培育一批队伍骨干,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的平台、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与水平。二.组织管理1 .学校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各项目负责人任组员的
2、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Q2 .辅导员工作室由一名负责人、七至九名团队成员组成,应具有较合理的年龄、专业、学历及职称结构。负责人由学工系统教职工担任,团队成员不能兼任其他工作室成员,鼓励跨学部组建。成员一般应具有共同的研究基础和相关联的研究方向,研究工作有良好的互补性,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协作精神。工作室成员以辅导员为主,鼓励热爱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及教师参与。3 .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主持制定工作室中长期建设方案,确保辅导员工作室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对于三年建设成果突出的工作室推荐申报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给予适当奖励。4 .
3、工作室研究方向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业指导、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5 .学院提供工作室建设专项经费及独立的固定工作场所。原则上场地面积不少于30m2,并配置基本的办公条件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资料。四.工作要求1 .承担专项工作。工作室以辅导员在某一专项工作领域的特色工作为具体依托,通过挂牌建室,总结好的做法,进而面向全校师生提供教育和服务。工作室每学期须承担全校辅导员培训、讲座、研修活动1次以上。2 .提供咨询服务Q工作室可针对学生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咨询服务作为学校了解学生各项动
4、态,采取各项决策的可靠依据。工作室每月开展一次学术研讨或工作交流,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校内外的学习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3 .提炼工作品牌。工作室要在各自选择的工作领域梳理基础工作,积极创新实践,提炼形成工作品牌,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Q4 .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室要围绕本室研究方向,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成果转化具体措施,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建设周期内,工作室团队要立项或完成1项院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或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工作室每位成员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校内外交流
5、调研报告1篇。五.管理考核L辅导员工作室由学工处负责管理、指导、考核,建设周期为3年。2 .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若因职务变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工处提出书面申请,待学工处确定新的负责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辞职。建设周期内,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不能退出,确因故需要变动的,须经工作室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学工处备案。3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实行年终考核和周期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主要考查本学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评估验收,主要考核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查工作实效。期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授予“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优秀辅导员工作室”荣誉称号,并积极推荐参加湖北省思想政治名师工作室评选,对其中的优秀成果和经验给予奖励、推广,相应工作室的负责人及成员在进修培训、评奖评优和职称晋升等方面,学校予以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要求限期整改或撤销处理。